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刘文西故居整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刘文西艺术真迹作品扫描复刻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嵊州市长乐镇刘文西故居整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刘文西艺术真迹作品扫描复刻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嵊州市长乐镇刘文西故居整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刘文西艺术真迹作品扫描复刻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询阅本项目相关资料,陕西谷风半山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为“刘文西艺术作品文创衍生产品”独家代理单位,为本项目特定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精神,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陕西谷风半山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陕西谷风半山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D40101.D40102大昌吉巷2号商铺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968177189
传 真: /
地 址: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5-83032507
传 真: /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43.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