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代理]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
金额
16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2-0704
预算金额1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H-2022-0704

项目名称: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

标段划分:

标段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预算(元)

一标段

JLZH-2022-0704-1

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一标段-特种车易耗品供应商

600,000.00

二标段

JLZH-2022-0704-2

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二标段-特种车辆底盘、上装配件供应商

1,640,000.00

三标段

JLZH-2022-0704-3

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三标段-清扫设备配件供应商

600,000.00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一标段:附属油等特种车易耗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护栏车等特种车辆底盘、上装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标段:多功能清扫清洗一体机等清扫设备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保养用品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顶新。采购的消耗品必须符合质量体系认证的产品。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每次提出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上述网站截图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能兼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规定,提供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标段,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毕玉

地址:长春市旷达路与云顶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1994486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电 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19944860576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旷达路与云顶街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05430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车辆配件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0.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标段:附属油等特种车易耗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护栏车等特种车辆底盘、上装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标段:多功能清扫清洗一体机等清扫设备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上述网站截图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能兼中,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2-08-01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蘭香主后侧电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规定,提供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标段,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8-23 13:00

开标时间

2022-08-23 13:00

开标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马志华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054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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