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耳鼻喉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5分标重)[项目编号:GGZC2023-G1-03164-GXLJ(重)]质疑函回复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耳鼻喉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5分标重)[项目编号:GGZC2023-G1-03164-GXLJ(重)]质疑函回复
质疑人名称:洪湖泰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解放街6号
邮编:433200
法定代表人:许宗胜
授权人:尧港港
联系电话:132****8713
我公司于2024年04月16日09时10分收到洪湖泰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送达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招标人。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招标人共同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2024年4月8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北京浩泽万通科技有限公司,所中标产品的型号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 且采购需求”中的“(五)其它参数1、基于.NET技术构建平台的应用系统;★3、基于B/S结构、提供友好的客户端界面。”中标人属于虚假应标行为。
质疑事项1的答复:经核实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响应表所有参数均已逐一响应,满足资格性审查以及符合性审查的要求。贵公司质疑材料中提供资料无法证明北京浩泽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故该项质疑事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2024年4月8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北京浩泽万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150000.00元,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550000元,最高限价为¥400000.00。中标供应商有明显的恶意低价中标行为。
质疑事项2的答复:经核实,中标人所投招标文件中的产品,是中标人的自主品牌,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没有发现恶意低价投标,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 1-2事项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故驳回上述质疑。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信息:
耳鼻喉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5分标重)质疑函回复.pdf
64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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