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象州县象州镇等8个土地开垦项目已由桂国土资函【2006】693号、来国土资函【2009】127号、来国土资函【2016】4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州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引入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象州县象州镇等8个土地开垦项目
2.2项目编号:GXDYZB-2017(LB)004
2.3项目建设地点:象州县马坪乡、石龙镇、妙皇乡、寺村镇、象州镇各行政村
2.4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1)象州县马坪乡、石龙镇、妙皇乡、寺村镇、象州镇的土地开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面积约为1800.2812hm2,共涉及1843个开垦地块,开垦后项目新增耕地面积为1800.2812 hm2,新增耕地率为100%;
(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对新增耕地进行翻耕,翻耕面积约为69.4823hm2;改建田间道路约62条,总长约128448m;对现状为荒地的地块进行土地培肥,培肥面积约为65.1583hm2;表土回填面积为20.30094hm2;建设回车台15座、错车台约46座、管涵约270座,新建晒谷场3个。
2.5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的内容。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
2.8标段划分 1 标段
2.9设计单位:广西弘林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 号)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除外)。
3.2投标人必须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的参建单位。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及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3.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清单)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招标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 3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4.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 14 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的前一天下午17:00分前到账。
4.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7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上发布。
6. 监督管理部门
象州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6309
象州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4362323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象州镇光明路187号 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北688号恒丰酒店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2-4350756 电话:0772-4299939 传真:0772-4299939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