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IGV自动驾驶硬件设备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IGV自动驾驶硬件设备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371-XJ1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货场数字化综合管控技术研究-货场作业自动控制研究”(项目编号:2300-K1230009.02)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IGV自动驾驶硬件设备(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表面验收付款:在设备到货表面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30%;
(2)验收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60%;
(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无息支付。
2.3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上述打勾要求,供应商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上述打勾要求,供应商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主要投标物资具有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在通购网(www.crscec.com)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
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邮件主题和响应文件格式为“SJY-202371-XJ10+供应商名称”。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3日(含)后另行通知
7.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环境要求
设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1) 周围空气温度:室外 -20 ℃~+60℃;室内 -20 ℃~+60℃;
(2)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室内 不大于90%(+25 ℃);室外 不大于95%(+25 ℃);
(3) 大气压力:不低于86kPa(相当于海拔1000 m以下);
(4) 周围介质中无导电性尘埃, 无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2功能要求
所采购的硬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硬件的选型应满足IGV自动驾驶系统硬件方案需求;
2.所选择的配套硬件可以快速适配现有IGV自动驾驶系统要求,并且不影响现有自动驾驶功能;
3.硬件采购中标方可以提供对应的硬件标点工作;
4.硬件采购中标方可以提供本项目系统适配工作的技术支持;
3.配套硬件基本要求
3.1 智驾域控制器
3.2摄像头
3.3广角激光雷达
3.4组合惯导
3.6 HMI平板 & 5G CPE
HMI
5G CPE
3.7 辅助定位材料(激光导光板、喷涂二维码、rtk定位卡等)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4、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询价编号:SJY-202371-XJ1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货场数字化综合管控技术研究-货场作业自动控制研究”(项目编号:2300-K1230009.02)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IGV自动驾驶硬件设备(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表面验收付款:在设备到货表面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30%;
(2)验收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该批设备价款的60%;
(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无息支付。
2.3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主要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上述打勾要求,供应商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上述打勾要求,供应商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主要投标物资具有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在通购网(www.crscec.com)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
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邮件主题和响应文件格式为“SJY-202371-XJ10+供应商名称”。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3日(含)后另行通知
7.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智驾域控制器 | 2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2 | 摄像头 | 10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3 | 广角激光雷达 | 6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4 | 组合惯导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5 | HMI平板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6 | 5G CPE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7 | 辅助定位材料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环境要求
设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1) 周围空气温度:室外 -20 ℃~+60℃;室内 -20 ℃~+60℃;
(2)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室内 不大于90%(+25 ℃);室外 不大于95%(+25 ℃);
(3) 大气压力:不低于86kPa(相当于海拔1000 m以下);
(4) 周围介质中无导电性尘埃, 无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引起爆炸危险的有害气体。
2功能要求
所采购的硬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硬件的选型应满足IGV自动驾驶系统硬件方案需求;
2.所选择的配套硬件可以快速适配现有IGV自动驾驶系统要求,并且不影响现有自动驾驶功能;
3.硬件采购中标方可以提供对应的硬件标点工作;
4.硬件采购中标方可以提供本项目系统适配工作的技术支持;
3.配套硬件基本要求
3.1 智驾域控制器
项目 | 参数 |
尺寸 | 286mm(W)*243mm(D)*66mm(H) |
供电 | DC 9V~36V |
功耗 | 一般性使用<40W,满负载使用<150W |
工作温度 | -20℃~70℃ |
防护等级 | IP 62 |
接口数量 | a) 8 路 1000BASE-TX 以太网接口(2 路 RJ45+6 路 MINI IO); b) 2 路 1000BASE-T1 接口; c) 7 路 CAN 接口; d) 16 路 GMSL 接口相机; e) 4 组 RS232 和 2 组 RS485 串行接口; f) 支持 PPS 信号输入和输出(1 组输入,5 组输出); g) 4 组 AD 信号输入; h) 4 组 DA 信号输出; i) 4 组 GPI 接口 |
3.2摄像头
Sensor | ONSEMI 2.6MP AR0233 RGGB |
ISP | GW5200 |
有效像素 | 1920*1080@30fps |
输出格式 | MIPI / YUV422-8bit |
Serializer | MAXIM MAX9295A |
工作电压 | 5~16V POC |
工作电流 | <200mA |
工作温度 | -40~+85℃ |
防水等级 | IP67 |
8*周视摄像头FOV | HFOV:≥100°±5° VFOV:≥50°±5° |
2*环视摄像头FOV | HFOV:≥190°±5° VFOV:≥50°±5° |
3.3广角激光雷达
传感器(4*广角激光雷达) | |||
线数 | 32 | 水平视场角 | 360° |
激光波长 | 905nm | 垂直视场角 | ﹢15° ~ -16° |
激光发射角(全角) | 水平1.6mrad,垂直6.9mrad | 水平角分辨率 | 0.2°/ 0.4° |
激光安全等级 | Class 1人眼安全 | 垂直角分辨率 | 1° |
测距能力 | 0.2m至150m(90m@10% NIST) | 精度(典型值) | ±2cm |
盲区 | 0.2m | 帧率 | 10Hz/ 20 Hz |
转速 | 600/ 1200 rmp(10/20Hz) | ||
输出 | |||
出点数 | 576,000pts/s (单回波模式)1,152,000pts/s (双回波模式) | ||
以太网输出 | 100M-Base-T1 | ||
输出数据协议 | UDP packets over Ethernet | ||
LiDAR数据包内容 | 三维空间坐标、反射强度、时间戳等 | ||
机器 | |||
工作电压 | 9V - 32V | 尺寸 | 直径100mm *高100 mm |
产品功率 | 12W(典型值) | 工作温度 | -30℃~ +60℃ |
重量 | <1.5kg | 存储温度 | -40℃~ +85℃ |
时间同步 | GPRMC with 1PPS,PTP&gPTP | 防护等级 | IP67 |
传感器(2*补盲激光雷达) | |||
线数 | 32 | 水平视场角 | 360° |
激光波长 | 905nm | 垂直视场角 | 2.31°~89.5° |
激光发射角 | 水平4mrad,垂直6mrad | 水平角分辨率 | 0.1°/0.2°/0.4° |
激光安全等级 | Class1人眼安全 | 垂直角分辨率 | 2.81° |
测距能力 | 100m(30m 10% NIST) | 精度(典型值) | ±3cm(3sigma) |
盲区 | ≤0.1m | 帧率 | 5Hz/10Hz/20Hz |
转速 | 300/600/1200rmp(5/10/20Hz) | ||
输出 | |||
出点数 | 576000pts/s(单回波模式)1152000pts/s(双回波模式) | ||
以太网传输速率 | 100BASE-TX | ||
输出数据协议 | UDP Packets Over Ethernet | ||
LiDAR数据包内容 | 距离、反射强度、时间戳等 | ||
机器 | |||
工作电压 | 9V-32V | 尺寸 | W100mm*H111mm |
产品功率 | 12w(典型值) | 工作温度 | -40℃~+60℃ |
重量 | <1.5kg | 存储温度 | -40℃~+85℃ |
时间同步 | GPRMC with 1PPS & PTP& gPTP | 防护等级 | IP67/IP6K9K |
3.4组合惯导
横滚/俯仰(1σ) | 0.1° | |
GNSS 失锁精度 (车载 CEP) | 位置漂移(1km或2min) | 0.20%(有里程计组合) |
航向漂移(1min) | 0.15° (有里程计组合) | |
位置(RMS) | 1.5m,2cm+1ppm(RTK) | |
速度(RMS) | 0.03 m/s | |
航向(RMS) | 0.2°(基线 1m) |
3.6 HMI平板 & 5G CPE
HMI
屏幕尺寸 | 11英寸 | 系统 | Android |
分辨率 | 2560*1600 | 支持IPv6 | 支持IPv6 |
运行内存 | 6GB | 内存容量 | 128GB |
5G CPE
运营商 | 移动,联通,电信 | WAN接入口 | 千兆网口 |
WAN接入口 | 千兆网口 | 无线协议 | Wi-Fi 6 |
适用面积 | 121-150㎡ | WAN接入口 | 千兆网口 |
内存容量 | 1GB及以上 | 建议宽带 | 801-1000M |
3.7 辅助定位材料(激光导光板、喷涂二维码、rtk定位卡等)
材料厚度 | 3mm | 尺寸 | 500mm×500mm |
反射率 | >92% | 波长范围 | 200-2500nm |
数量 | 4 |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须签字盖章) |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规定的年份(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规定的年份(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4、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响应文件格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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