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万元
中标联系人-18615758588
公告正文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395163202220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62022081250603626

四、项目名称: 办公家具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101号

联系方式:13458585155

供应商(乙方):嘉成昌盛商贸(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区白锦路141号附2号

联系方式:18615758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办公家具 1(批) ¥96,000.00 ¥96,000.00 (一)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二)其他要求: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5.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7、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金额: 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办公家具一批合同.pdf

办公家具一批情况说明.pdf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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