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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和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2023G-48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和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服务项目
第二条 项目内容
1、《邵阳市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1)规划范围:邵阳市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外区域
(2)规划内容
①乡村建筑风貌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主要包括乡村居住形式、村貌建设、村落形态、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等内容,总结邵阳乡村建筑风貌存在的突出问题。
②乡村风貌要素体系研究:分析乡村风貌要素类型,提炼符合邵阳实际的乡村风貌特征和文化特色,构建邵阳乡村风貌要素体系。
③研究确定乡村风貌指引体系:从问题导向、价值导向、目标导向多角度出发,研究确定邵阳乡村风貌指引体系。
④风貌要素设计指引:按风貌指引体系要求,确定乡村风貌各要素设计指引具体内容。
⑤近期建设规划:制定风貌管控近期目标,提出近期乡村风貌改造计划,确定建设时序,投资规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⑥保障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⑦建立数据库:以数据库的形式融入一张图系统。
(3)主要成果:由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
①文本: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强制性要求等;
②图件:主要包括乡村居住形式现状图;村貌建设现状图;村落形态现状图;生态环境现状图;产业发展现状图;乡村风貌规划图;乡村建筑风格指引图;人居环境改善指引图等;
③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④数据库。
2、《邵阳市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1)规划范围:邵阳市市域。
(2)规划内容
①市域村庄发展现状分析:以权威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分析市域范围内各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人口、区位、生态保护和特色产业等发展现状,评估其发展前景和潜能。
②村庄发展影响要素分析:结合现状资料和“双评价”结果,确定村庄发展限制因素,包括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影响等制约因素。
③既有村庄规划和村庄分类布局成果评价与应用:对已编制村庄规划和村庄分类布局成果进行研判,与市域村庄发展情况和影响要素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是否可沿用既有规划成果。
④市域村庄分类及空间布局规划:根据村庄地理区位发展现状、产业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人口聚集潜能和限制发展因素,确定市域村庄分类及空间布局。
⑤乡村发展指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生态宜居的现代化美丽乡村,进行乡村要素管控。
⑥近期建设规划:制定村庄分类近期目标,提出近期村庄用地计划,确定建设时序,投资规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⑦保障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⑧建立数据库:规划要以数据库的形式融入一张图系统。
3、主要成果:由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
①文本: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强制性要求等;
②图件: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市域村庄分类布局现状图(可按县区进一步细分)、市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图(可按县区进一步细分)、乡村发展指引图等;
③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④数据库。
第三条 设计深度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 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工作;现状调研完成后在6月底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初步成果经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成果公示并报规委会审查;规委会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第七条 合同总费用:柒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787800.00元)。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两个项目各自进度分别分阶段付款,详见下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设计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资料收集函件。
(2)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1)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系统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4)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5)设计单位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全部人员且应实质性承担相应工作,项目团队人员如需变更,应书面征求发包人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具备的职称及注册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具备的职称和注册资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 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时, 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 应承担支付金额 2‰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2‰。
(4)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5)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付款, 按 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文件构成, 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采购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 4 份、副本 4 份,甲乙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 1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 1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及联系方式:谭亚雄,15073966589
乙方代表及联系方式:邓慰旺:18711989981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321800
传 真: 传 真:0739-5322920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60280090249073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采购合同编号:2023G-48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和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服务项目
第二条 项目内容
1、《邵阳市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1)规划范围:邵阳市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外区域
(2)规划内容
①乡村建筑风貌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主要包括乡村居住形式、村貌建设、村落形态、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等内容,总结邵阳乡村建筑风貌存在的突出问题。
②乡村风貌要素体系研究:分析乡村风貌要素类型,提炼符合邵阳实际的乡村风貌特征和文化特色,构建邵阳乡村风貌要素体系。
③研究确定乡村风貌指引体系:从问题导向、价值导向、目标导向多角度出发,研究确定邵阳乡村风貌指引体系。
④风貌要素设计指引:按风貌指引体系要求,确定乡村风貌各要素设计指引具体内容。
⑤近期建设规划:制定风貌管控近期目标,提出近期乡村风貌改造计划,确定建设时序,投资规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⑥保障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⑦建立数据库:以数据库的形式融入一张图系统。
(3)主要成果:由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
①文本: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强制性要求等;
②图件:主要包括乡村居住形式现状图;村貌建设现状图;村落形态现状图;生态环境现状图;产业发展现状图;乡村风貌规划图;乡村建筑风格指引图;人居环境改善指引图等;
③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④数据库。
2、《邵阳市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1)规划范围:邵阳市市域。
(2)规划内容
①市域村庄发展现状分析:以权威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分析市域范围内各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人口、区位、生态保护和特色产业等发展现状,评估其发展前景和潜能。
②村庄发展影响要素分析:结合现状资料和“双评价”结果,确定村庄发展限制因素,包括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影响等制约因素。
③既有村庄规划和村庄分类布局成果评价与应用:对已编制村庄规划和村庄分类布局成果进行研判,与市域村庄发展情况和影响要素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是否可沿用既有规划成果。
④市域村庄分类及空间布局规划:根据村庄地理区位发展现状、产业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人口聚集潜能和限制发展因素,确定市域村庄分类及空间布局。
⑤乡村发展指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生态宜居的现代化美丽乡村,进行乡村要素管控。
⑥近期建设规划:制定村庄分类近期目标,提出近期村庄用地计划,确定建设时序,投资规模,明确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
⑦保障措施与后续工作建议: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⑧建立数据库:规划要以数据库的形式融入一张图系统。
3、主要成果:由文本、图件、附件和数据库组成。
①文本: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强制性要求等;
②图件: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市域村庄分类布局现状图(可按县区进一步细分)、市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图(可按县区进一步细分)、乡村发展指引图等;
③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④数据库。
第三条 设计深度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 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工作;现状调研完成后在6月底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初步成果经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成果公示并报规委会审查;规委会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1 | 邵阳市市域三调数据及年度变更数据库 | 1 |
2 | 《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 | 1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序号 | 文本、图纸及附件 | 份数 |
1 | 文本、图册、数据库、 | 7 |
2 | 电子光盘 | 1 |
第七条 合同总费用:柒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787800.00元)。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两个项目各自进度分别分阶段付款,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费用比例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 |
总体乡村风貌设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村庄分类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
1 | 40% | 195120.00 | 120000.0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2 | 40% | 195120.00 | 120000.00 | 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
3 | 20% | 97560.00 | 60000.00 | 提交正式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 |
合 计(100%) | 487800.00 | 300000.00 | |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设计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资料收集函件。
(2)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1)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系统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4)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5)设计单位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全部人员且应实质性承担相应工作,项目团队人员如需变更,应书面征求发包人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具备的职称及注册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具备的职称和注册资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 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时, 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 应承担支付金额 2‰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2‰。
(4)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5)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付款, 按 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文件构成, 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采购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 4 份、副本 4 份,甲乙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 1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 1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及联系方式:谭亚雄,15073966589
乙方代表及联系方式:邓慰旺:18711989981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9-5321800
传 真: 传 真:0739-5322920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602800902490737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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