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和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4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5]hl[gk]2021014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范苗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苗苗18250951939
中标公司福建闽绿农业综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和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 17:30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苗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0951939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和县中元路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09519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102、11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09583472 |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和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725]HL[GK]2021014-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和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725]HL[GK]2021014-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闽绿农业综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体育中心西3-西5区5楼 | 45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725]HL[GK]2021014-1 包1
福建闽绿农业综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99 其他商务服务 | 政和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 | 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全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 提供整体全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3 | 年 | 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书 | 455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范苗苗 (包1) |
评审专家: | 江南,林起彬,朱捷鸣,徐长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各合同包的中标人收取,各合同包的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合同包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725]HL[GK]2021014-1 包1 :682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审查期间,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的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政和县中元路93号
联系方式:18250951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102、1103单元
联系方式:1380958347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宋晓薇
电 话:13809583472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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