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地块箱涵建设等工程临时用地勘界及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E地块箱涵建设等工程临时用地勘界及复垦方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地块箱涵建设等工程临时用地勘界及复垦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E地块箱涵建设、L3地块箱涵建设等2个工程临时用地勘界及复垦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①勘测用地现场、搜集相关资料,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②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③协助招标人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④与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工作有关的相关服务。
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勘测用地现场、搜集相关资料,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②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③协助招标人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④与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工作有关的相关服务。
2.3最高限价:18万元(2个工程,9万元/个)报价超过18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4工期:20日历天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获取时间:2022 年11月2日至 2022 年 11月08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含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时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邮 编: 211400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王家俊联 系 人:何霞
电 话:0514-83298620 电 话:1366569070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2年11月02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联系人:王家俊电话:0514-83298620传真:/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联系人:何霞电话:0514487867830电子邮箱:ddtcyzdyfgs@163.com传真:/ |
1.1.4 | 项目名称 | E地块箱涵建设等工程临时用地勘界及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
1.2 | 建设资金 |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2.2 | 澄清和答疑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1:00时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11月09日17:00时获取方式: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下载”模块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以下资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1、资格审查材料:团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团企业资质证书团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口其他;2、商务标:团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团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口其他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18万元(2个工程,9万元/个)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账户名称: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仪征化纤支行(3)账号:系统中相对应标段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为保证金账号(备注:每个投标单位从系统中获取的子账号都不相同)(4)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特别说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会员保证金子账号”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例如32050174703600001069-xxxx(打款时“_”无法输入的可不录入)(5)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往保证金指定帐户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时请务必提前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6)投标人应当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7)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 | ||
3.4.2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①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单位基本账户②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④对于招标失败的在招标人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共仪征市纪委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实施监管。 |
3.5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4日15时0分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
5.1 |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参加人员及要求:投标单位不派人员参加本工程开标活动,应当在开评标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
5.2.2 | 解密时间 | 远程解密的:以现场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起,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限额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口是四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8.2 | 履约保证金 | 口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 |
8.3 | 投标电子化要求 | 1、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应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点击“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点击“投标人”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或者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如因信息缺失、失效、虚假等原因产生不良后果,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在该平台注册入库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注册指南可到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端口-“用户登录”-“注册指南”自行下载: |
2、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必须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对本单位数据库进行维护,并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各环节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操作。“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可到http://yizheng.etrading.cn/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服务”里下载:(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514-82087129,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受理台(5楼电梯附近))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查阅“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中“澄清/变更公告”模块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模块公布的有关该工程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如有)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或投标人由于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9.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4 | 10.4 | 异议与投诉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2、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2.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2.3、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2.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2.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3、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3.1、异议受理单位: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3298620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3.2、投诉受理单位:中共仪征市纪委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514-83298279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2、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2.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2.3、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2.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2.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3、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3.1、异议受理单位: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3298620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3.2、投诉受理单位:中共仪征市纪委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514-83298279地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
其他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本项目报价格式为元,投标报价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本项目报价格式为元,投标报价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10.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软件公司技术咨询):4009280095-4 |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软件公司技术咨询):4009280095-4 |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软件公司技术咨询):4009280095-4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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