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海排污口排查与关联核准及.入海河流环境风险源遥感排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01包: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与关联核准
一、技术服务内容
入海排污口整治,是“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要工作任务,国务院对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因此,开展入海排污口核查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通过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抽查,可以摸清排污口概况,掌握污染排放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污染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排污口精细化管理水平。
要求投标人针对沿海各市2023年完成整治的入海排污口,以抽查的方式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核查数量应不少于500个点位;核查内容包括排污口位置、排污性质等基本信息是否与上报信息一致,整治方向及整治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等,核查完成后形成核查清单台账以及复核总结报告。
排查与关联核准要求:
一是核查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包括各市填报的排污口所在位置、排口类型、排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二是核查入海排污口整治信息,包括各市填报的整治措施、整治方向、完成时限、治理单位、责任主体等是否与实际相符。
三是现场核查结束后,形成核查清单台账以及复核总结报告。
二、保障要求
(一)人员保障要求
项目执行人员不少于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相关专业);
(二)设备保障要求
为保证对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分析辨别疑似入海排污口及重点区域,要求投标人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地面踏勘等手段核准入海排污口。要求提供不少于以下设备:
(1)无人机1台。
(2)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1台。
02包:入海河流环境风险源遥感排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 推动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的通知》(环办海洋函[2023]207号)中要求:“二、强化汛期污染管控:及时对汛期总氮浓度异常波动断面开展溯源排查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三、做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紧盯总氮浓度持续反弹的入海河流,查清问题,深挖根源、明确责任,强化“一河一策”总氮污染源头减排和综合治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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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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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经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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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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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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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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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沈阳、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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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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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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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凌河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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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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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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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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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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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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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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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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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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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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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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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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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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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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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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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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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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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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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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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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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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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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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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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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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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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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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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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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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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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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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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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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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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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盘锦、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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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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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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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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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鞍山、沈阳、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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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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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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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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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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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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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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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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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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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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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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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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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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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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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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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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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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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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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东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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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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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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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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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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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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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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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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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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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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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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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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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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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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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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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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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息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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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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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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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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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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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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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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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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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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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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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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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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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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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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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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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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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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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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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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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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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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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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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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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果提交:提交风险源清单、风险源矢量数据和风险源分布相关图件。每条河流一份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风险源编号、斑块中心经纬度、类别、所在行政区等,格式为xlsx;风险源矢量数据为shapefile格式,坐标系为国家2000坐标系; 每条河流制作一张风险源分布图、格式为jpg或png,一份图册,格式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