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藁城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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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705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藁城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3】01-1490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财政统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一个藁城区燃气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1个综合性燃气行业信息资源库,3个技术支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空间信息平台、网站管理平台),8个应用模块(全区概况、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台账管理、培训宣传、投诉处置);一个藁城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平台,包括2个支撑平台(物联网平台、工具服务平台),4个应用模块(施工审批、维保企业管理、维保体系、安全预警);建设服务器及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为16.247万户燃气居民用户安装智能燃气物联网预警报警控制装置。
2.1.2建设地点:藁城区12个乡镇
2.1.3最高限价:57万元
2.1.4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的成果文件
2.1.5设计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8 09:00至2023-08-0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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