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项目编号:0724-2320Z1612599)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20z1612599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程宏020-87989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项目编号:0724-2320Z1612599)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724-2320Z161259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
三、采购内容: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院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代煎、膏剂服务费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或代煎、膏剂服务费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任意一情况达到即合同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院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院内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与承诺书)。
6.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和工作场地,能生产小包装中药饮片,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承诺书)
7.供应商所投饮片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供应商在项目运营中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调剂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调剂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以及承诺书)
9、供应商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代煎代配、膏剂定制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膏方》等行业标准要求。(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以及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院内磋商。
11.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购买院内磋商文件,本院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院内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院内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1)领购院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院内磋商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320Z1612599)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领购本项目院内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参与响应。
六、院内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院内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
九、院内磋商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十、项目询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程宏、陈超、赵亮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0-37861065/37860557 电话:020-87989316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邮编:510080 邮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各(潜在)供应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对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724-2320Z161259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
三、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 | 1项 | 三年,每年一签 | (1)代煎服务费2.75元/剂;(2)口服制膏剂服务费为80元/公斤,外用制膏剂服务费为100元/公斤 | 人民币90万元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院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代煎、膏剂服务费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或代煎、膏剂服务费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任意一情况达到即合同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院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院内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与承诺书)。
6.如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和工作场地,能生产小包装中药饮片,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承诺书)
7.供应商所投饮片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供应商在项目运营中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调剂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调剂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以及承诺书)
9、供应商须具有开展中药饮片代煎代配、膏剂定制及售后服务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与人员条件。代煎代配、膏剂定制中药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膏方》等行业标准要求。(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以及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院内磋商。
11.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购买院内磋商文件,本院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院内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院内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1)领购院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院内磋商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320Z1612599)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领购本项目院内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参与响应。
六、院内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院内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
九、院内磋商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十、项目询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程宏、陈超、赵亮 采购人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0-37861065/37860557 电话:020-87989316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邮编:510080 邮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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