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民意速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对我区民生诉求事项管理、渠道建设、业务办理、评价监督和系统操作等工作的体系建设,现拟采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民意速办工作辅助服务项目,依托民意速办平台对民生诉求事件工单进行分拨、审核以及跟踪督办相关工作,统计分析平台运行数据和总结典型案例,出具专业分析报告,进一步提高民生诉求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提升群众对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项目具体要求:
1.服务内容:对汇聚到民意速办平台的民生诉求事件工单进行分拨、审核以及跟踪督办相关工作,针对民意速办平台运行情况,提出系统优化意见建议。协助开展民情数据统计分析梳理、工单抽查及满意度回访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民意调研、民意事件联合办理工作,研判存在风险的诉求工单,协助做好办文办会等工作。具体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事件分拨
对民意速办平台无法智能分拨的事件工单进行人工分拨;审核改派民意速办平台退回工单;协调及上报疑难工单。
(2)工单审核
对民意速办平台当日办结工单进行审核;审核民意速办平台延期工单;对接各职能单位及时传达工单办结要求。
(3)民情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监测日、周数据具体情况;日常统计临近到期工单;每天多次统计当天到期件,配合做好催办;一周三次统计三天内到期工单,形成到期待处置事件汇总表。每日对民意速办平台全量工单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认真梳理典型案例列表,及时监测分析群众诉求动态,按日、周、月周期各自汇总整理形成分析报告。
(4)工单抽查及满意度回访
协助抽选各单位已办结的事件,到事发现场实地查看,检查事件的办理情况;对全量工单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不满意工单回访,形成民意事件办理满意度分析报告。
(5)催督办工作
协调处理疑难事件;对当日到期工单进行催办,负责抄清区领导对民意速办报告的批示及案例督办工作。
(6)民意调研及联合办理工作
深入基层协助开展民意调研,推动民意事件联合办理、线上调研及源头治理工作。
(7)值班值守
专职接听民意热线,形成工单在系统分拨,配合完成7×24分拨审核办件值班工作。
(8)职责清单
梳理历史工单,协助完善民意速办事件职责清单修订。
(9)数据梳理分析
对民意速办平台的日常数据和异常数据进行整理、研判分析,根据工作实际提供有关报告(不限于图表文字)。
(10)业务指导培训
梳理业务流程,为其他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开展业务培训。
(11)知识库
收集完善知识信息,做好知识库管理和指导工作。
(12)其它工作
协助做好部分办文、办会、文字材料等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办好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2.服务要求:
(1)每月及时响应,按时完成工单派发、审核,每月确保工单分拨准确,每月确保知识点按规范入库,对知识库工单及时督促纠正和审核;按时完成民意跟踪督办服务;按工作要求开展速办机制落实情况抽查回访工作;因上述工作处理不及时被其他单位或市民来文来电投诉,全年不得超过5‰个工单;
(2)按照要求完成民意速办平台每日工单分派、处置情况数据分析;配合完成日、周、月报数据梳理;
(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驻点服务力量,以支撑项目开展工作的高效完成;
(4)确保信息和系统安全、保密。供应商服务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以及所使用到的数据均归采购方所有,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泄露;若信息数据需对外公开的,需经过采购方的审核和允许。
3.服务成果:
(1)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驻点服务,提供不少于7人的驻点服务团队驻点分拨及提供相关服务,功能包括分拨、审核、督办、技术保障、知识库等。协助开展民意调研和民意事件联合办理工作。
(2)供应商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数据分析服务力量,协助开展工作,完成日、周、月报数据梳理。
(3)供应商根据相关服务要求,提供满意度回访及督办机制落实服务力量,协助开展抽查相关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经采购人员验收,履约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合同履约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服务费付款进度按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相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怡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55-36663260
附件 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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