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js-2024-11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汪新洋18341116955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栾玉嘉18941162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S-2024-1128
项目名称: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46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46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注:A.截至2024年11月2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通过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会议时间以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汪新洋 1834111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联系方式:栾玉嘉 18941162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玉嘉
电 话: 18941162610
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S-2024-1128
项目名称: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46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46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王家镇公安派出所扩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注:A.截至2024年11月2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通过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会议时间以前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庄河市王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汪新洋 1834111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南段376号(大连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庄河工作室)
联系方式:栾玉嘉 18941162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玉嘉
电 话: 189411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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