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口区星甸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综合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kzc-2023-xdtp029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浦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工137766997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1
公告正文
浦口区星甸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综合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浦口区星甸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综合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6号办公楼20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KZC-2023-XDTP029
项目名称:浦口区星甸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应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③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④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⑤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南京市家庭农场联合会会员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3 、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5.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5.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5.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6号办公楼2005室
方式:公开出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材料费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6号办公楼20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6号办公楼2005室
六 、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保存,一般存储格式为PDF,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
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注册登记,否则,影响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3)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申请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
联系方式: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浦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6号办公楼2005室
联系方式: 毛工  13776699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工
电   话:1377669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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