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门诊裙楼花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7.8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邦尔预(编)[2023]第017号
预算金额7.8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余定勇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3-671260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门诊裙楼花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门诊裙楼花架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1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
78,861.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不分包 | 78,861.00 | 1.0 |
预算金额总计:78,861.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5日 至 2023年2月19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20日 08: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2月20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院区总务科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3年2月20日 10:00
比选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院区五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经办人:余定勇
采购人电话:0235829017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双河口院区
九、附件
双河院区门诊裙楼屋顶花架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双河院区门诊裙楼屋顶花架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1#屋顶花架.zip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1#屋顶花架.zip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201843436869816320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部分花架改造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工程内容
1、工程概况:
为解决防漏、隔热及对原新冠救治板房拆除后材料再利用,拟将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部分花架(见附图)用混凝土封闭改造,欢迎有意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2、建设要求:
要求:C20混凝土屋面刚性层5-10%的自然滑水,10#双层螺纹钢铺设,屋面水泥砂浆,PVC防水油膏(三油两布),屋面排水管安装。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完成。
3、花架位置如图
二、工程报价
建设报价内容包含:材料、人工、除渣、材料二次转运、安装、工程管理、工程税金及施工保险等所有费用。预算价:7.8861万元。有效报价:工程分项报价和总价不高于预算价。
三、谈判资格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建筑或装饰专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投标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500元,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缴纳,投标单位银行转账缴纳,开标现场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未中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需等待中标单位和院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不计利息足额退还;对中标后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时限未签订合同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我院将依法予以没收。保证金回单注明“裙楼花架改造项目”
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万州分行白岩路第二分理处
户名: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银行帐号:5000130420005020258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8:0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4、谈判采购文件(即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万州区妇幼保健院新院。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时。(招标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报价、资质文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主要业绩实物图片及业绩项目单位,要求胶封装订。
(四)开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标。
五、投标其他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工程设低价风险保证金,即,若中标价低于预算价下浮15%后的金额,中标单位在签约前须向我院交纳预算价下浮15%与中标价之间的差额的5倍款项作为低价风险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由中标单位对公转入我院帐户,待本工程验收完成后不计息全额退还,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工程,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我院将按工程招标或施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2、联系人:余老师
3、电话:(023)58290176
4、地址:万州区万全路8号
5、监督电话:(023)58660126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15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
封闭项目预算编制
委托人: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咨询人: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2023年1月30日
签定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
1.项目名称: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
2.服务类别:预算编制。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023年1月30日开始实施,至提交报告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分行建北支行
帐号:帐号:3100022919200050649
邮编:邮编:400020
电话:电话:023-67126076
传真:传真:023-89181218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人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在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非咨询人原因的工作停滞有权利要求委托人对停滞工作带来的经济损失作出补偿。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证明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及时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应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酬金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时,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建筑法、建设部149号《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法等与该合同相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预算编制。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2023年1月30日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5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最多不超过咨询服务酬金)。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送审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包干价2000元计取。
2、双方同意按照提交报告之日付清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转帐(或者现金)支付酬金。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
封闭项目预算编制报告
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预算编制报告
业主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造价咨询单位名称: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乙级
资质证书编号:乙191750000397
项目编号:邦尔预(编)[2023]第017号
审定人:
编制人: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工程概况2
三、编制范围2
四、编制依据2
五、编制原则2
六、编制方法3
七、主要编制程序3
八、编制结果4
九、编制说明4
十、特别说明5
十一、附件5
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hongqingBangErGongChengCostConsultingCO.,Ltd.
邦尔预(编)[2023]第017号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
封闭项目预算编制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预算进行了编制。贵公司的责任是对其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其它与招标控制价编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负责;我公司的责任是按照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5-2010)规定,出具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告,确保编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在编制过程中,我们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实施了踏勘、计算、分析、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编制程序。已编制完毕,现将编制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
3、建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花架改造共计3处,砂浆找平134.28m2、刚性屋面126.48m2、屋面防水134.28m2、天棚抹灰299.52m2等。
三、编制范围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的所有范围。
四、编制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施工图设计
4、2023年12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5、材料设备市场价格;
6、计价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3.《重庆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
4.《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5.《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6.《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FGYLDE-2018);
7.《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2018);
9.《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
五、编制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恪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依据相关执业标准,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编制方法
单位工程预算的编制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定额(或综合单价)以及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资料进行编制。主要编制方法包括单价法和实物量法。其中单价法分定额单价法和工程量清单单价法。
定额单价法是用事先编制好的分项工程的单位估价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
工程量清单单价法是指根据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计算工程造价的方法。
实物量法是依据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先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预算定额(实物量定额)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法。
七、主要编制程序
1、收集与施工图预算编制有关的相关资料。
2、成立编制小组,对编制内容进行交底。
3、熟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拟采用的施工组织措施或方案,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4、明确施工图预算所对应的工程范围界限。
5、明确应采用的计价标准、费用标准、材料设备价格采集途径。
6、收集整理设计图纸疑问及其他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有关的疑问,及时取得明确有效的回复。
7、工程量计算。
8、通过套用定额子目、调整材料价差、按实费用计取、取费等程序,编制施工图预算。
9、经造价人员自查、互查(群体工程时)、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核后,出具初步编制结果。
10、出具施工图预算编制报告。
11、造价咨询成果资料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同时备份相应电子版本。
12、根据咨询成果完善数据库工作,包括造价及工程量指标分析整理入库、材料价格整理入库。
13、咨询成果资料移交。
八、编制结果
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门诊裙楼屋顶1#花架封闭项目预算金额为:78,861.8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482.76元。
九、编制说明
1、人工、材料价格采用情况
1)人工费:按2022年3季度《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执行。
2)材料费:地材价差调整执行2023年12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相关费用说明
(1)企业管理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2)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3)组织措施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5)规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6)利润: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7)税金:执行渝建〔2019〕143号文。
3、说明
本项目无施工设计图,根据业主要求,工程量按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双河口院区项目的竣工图及业主提供的整改方案计算工程量。
十、特别说明
本编制报告出具的施工图预算是专业人员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计算、客观分析所得,非我方因素造成的造价变化我公司不承担责任;贵公司应正确使用预算编制报告。
十一、附件
附件1、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2、业主提供的情况说明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资质证书
重庆邦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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