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制安服务
询价文件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制安服务采购人为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制安服务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
项目地点: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01601地块
建设单位: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用地面积:87776.2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537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585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2层,地下1层。
建筑高度:36.30米(檐口最高处)
建筑密度:55.85%
计算容积率面积:107120平方米
容积率:1.22
绿地面积:17972平方米
绿地率:20%
建筑类型:公共建筑
建筑工程等级:一级
建筑防火分类:一类高层
耐火等级:一级
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核五级,常五级,核六级,常六级
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
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抗震设防类别属乙类,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即8度确定其地震作用;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即9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50年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
绿色建筑:绿色一星
2、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的标的: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标牌制安服务,具体事项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交付时间:2024-07-15 12:00:00(日)
2.3交付地点:中国广东省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2.4履约保证金:无
2.5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80%,扣除费用的20%作为保留金(该保留金不计利息),在服务期满,报价单位严格履行完毕合同后,于报价单位结算时一次性无息付清。报价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应按结算金额向询价单位提供询价单位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单位每月办理完报价单位结算且在收到报价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8日内将该月服务费用支付给报价单位。
2.6最高限价:无
2.7 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报价人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产品应符合市场同类型产品要求,保质保量。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出具2021(年)至2023 (年)年内至少有1个其他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无
3.7.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06-29 14:00:00(时间)至 2024-07-04 14:00(时间)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06-29 14:00:00(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4 14:00:00(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产业孵化基地项目
地 址: 中国广东省汕头市
联 系 人: 林旭成
电 话: 18011725848
电子邮件: 414912651@qq.com
2024年6月29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