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苹果产业发展配套用品制造建设项目(残膜回收产业链建设项目2期)(防雹网生产设备扩能)招标公告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gc-2024009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泽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晗18129076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苹果产业发展配套用品制造建设项目(残膜回收产业链建设项目2期)(防雹网生
产设备扩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GC-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一师
一、招标条件
本苹果产业发展配套用品制造建设项目(残膜回收产业链建设项目2期)(防雹网生产设
备扩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270 万元,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苹果产业发展苹果地滴灌带生产车间2269.72m²,果筐、防雹网生产车间2611.16
m²;反光膜、防草布生产车间 2355.08m²,消防泵房226.17m²及室外附属配套;果园防雹网
生产设备安装上料台1套、热熔机1台,缠绕定型机1台,加热软化机1台,拉丝机1台,
收丝机3台,单针床经编机4台,压缩包装机1台,果框注塑机2套,滴灌带生产设备及附
属设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苹果产业发展配套用品制造建设项目(残膜回收产业链建设项目2期(防雹网生产
设备扩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苹果产业发展配套用品制造建设项目(残膜回收产业链建设项目2期)(防雹网生产
设备扩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1日0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企业成本,潜在投标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添加项目负责
人社交账号,通过社交账号(发送电子邮件):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须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超
过获取时间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3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307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250000元;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
装、培训完毕;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
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第一师阿拉尔市
联系人:陈泽明
电 话:0997-4670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307室
联系人: 薛晗
电 话: 18129076232
电子邮件: 16271777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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