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用线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ZBSG2024-002-TP)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用线维护项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专用线维护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本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齐齐哈尔。
2.2 本采购项目概况: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用线维修项目,道岔沉落整修 单开9号开通速度≤60km/h,3组;安装轨距杆 普通 ф32,14根;木岔枕 螺栓更换、涂油、标记印刷 9#道岔,3组。
2.3 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2.4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专用线维护。
2.5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 A01 。
2.6 其他: /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3.1.5报价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6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人转包或分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报价人提出的申请:
3.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报价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报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4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的。报价人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请于2024 年09月29日17时至2024 年10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08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3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3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7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谈判地点及方式
6.1谈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7层;
6.2谈判方式:现场谈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南岗区伊春路南侧西端
联系人:李刚
电 话:15164671996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7层
联系人:安寒冰、卞泽东、董灵慧
电 话:17865565736、18245555339、13895721018
邮 箱:crmsc_hrb08@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2024年09月29日
附件1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A01 |
专用线维护 |
项 |
1 |
齐齐哈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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