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2023年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2023年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D2023-CG03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2023年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2023年口岸检疫查验能力提升项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指定地点

采购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全部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近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6信誉要求:(1)申请人必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2)申请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发送至128553445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营业执照副本;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采购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确认到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和发票。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账 号: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联 系 人:姜运琪 联系电话:18643370333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000的磋商保证金或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海关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河南西街155号        

联系方式:林琳0433-754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朝阳街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联系方式:夏炎0433-24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炎

电 话:  0433-24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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