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的委托,就蚌埠市胜利中路145号综合楼第三、五层房屋招租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蚌埠市胜利中路145号综合楼第三、五层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552-30922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一路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0552-391806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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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先生 0552-309229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4日
中标日期:2017年05月1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和升平街交叉口向西100米
中标(成交)金额:第三、五层房屋租金人民币贰拾捌元贰角/m2/月(¥28.20元/m2/月)、一楼门厅租金1000元/月
评审专家名单:
金立刚,贾作同,陈坤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蚌埠市胜利中路145号综合楼第三、五层房屋招租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东楼六楼,联系电话:0552-309229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