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埋件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询价函

     (潜在报价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现就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预埋件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询价文件发出时间为20241128日,接受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日。请各报价单位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在我项目于铁建云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内进行报价(超过此时间送达我项目将不再受理)网址为: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2、询价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

3、询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00至2024年12月2日8:00(北京时间,下同)。

4、收到邀请后请于2024年12月2日8:00时前电子邮箱形式回复,确定是否参与报价。(报价表见附表)

联系人:李维山

 话:15108280699     

 箱:40638762@qq.com

二、询价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埋件


150

具体规格型号见附表


合计



150


三、技术质量要求及说明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的国标及行业标准,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满足设计使用及甲方图纸要求,确保验收通过。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必须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所供材料无法使用,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以实际现场验收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人员验收,按照理论计算方量核算。若发现实际供货数量多于同部位理论计算方量的2%(含2%)以上时,甲方将按照理论计算数量进行验收。

4.货款结算:结算货款=结算数量×结算单价。

结算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本合同价税合计价格为防水卷材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包括材料费试验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合同期内单价不再调整。

、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询价方物资部指定卸车位置)

交货时间:供方单位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询价人指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因我项目部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如因报价成交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我方有权废止合同。

交货要求:报价成交方不得以我方要货数量不够一车拒绝发货。

、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2、报价文件不得更改

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于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应按铁建云采平台规定要求填写报价表,材料单价为包含税费、运输费用等在内的含税落地价。

、结算付款

1、单价为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综合单价,货币为人民币。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签认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供应结算期为一个自然月。乙方在供货次月15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单据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确认无误后乙方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正规、真实发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3、货款支付:以银行转帐、承兑汇票、伙伴融、铁建银信、铁建供应链保理、建行 E 收通、工银 E 信等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视项目资金情况而定(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月内最高付款至本次结算额的70%,剩余30%材料款累计至下一付款周期进行支付,最后一次付款周期的10%货款于供货结束一年内付清。如果建设单位支付款项不及时,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会视情况相应顺延,因此要求乙方具备一定的资金无息垫付能力,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到所有风险并综合考虑在合同单价中,甲方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

 、评审

   采用单价比较评审法,通过报价单位的报价等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询价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组织(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此次采购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调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铁十四局集团烟工建莱山分公司

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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