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69210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涛0527-843555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
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921002001
根据宿迁学院与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学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学院对宿迁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施工图设计已经宿行审投资发[2022]1号、宿行审投资发[2022]2号、宿行审投资发[2023]2号、宿行审投资发[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宿迁学院自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环湖大道,南至迎宾大道,北至黑松路。
1.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600亩,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87万平方米,水体面积约15.9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约65.65万平方米。
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其中装饰装修及暖通专业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
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备案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学院新校区(东北校区、东南校区、西北校区、西南校区)建设项目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含智慧校园)、附属配套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除土建EPC外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和红线外合理的工程影响范围的设计工作(如管线、道路等):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含智慧校园)、校园文化、室外操场、运动场、体育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土方整理和地形塑造、景观、绿化、生态护坡、景观水系(含水质净化)、校园内桥梁(管涵)、景观照明、室内外标识、导视系统、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施工图设计、专项或专业设计)设计文件编制,配合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报审审查审批等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22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19分):投标人业绩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奖项6分,信用报告1分。
3.4技术部分49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设计人员配备:满足“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中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4.6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7.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6日9:00至2023年05月0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异议投诉相关事项
7.1.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1.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1.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3年04月25日
项目投标指引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921002001
根据宿迁学院与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学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学院对宿迁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施工图设计已经宿行审投资发[2022]1号、宿行审投资发[2022]2号、宿行审投资发[2023]2号、宿行审投资发[20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宿迁学院自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附属配套等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西至环湖大道,南至迎宾大道,北至黑松路。
1.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600亩,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87万平方米,水体面积约15.9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约65.65万平方米。
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其中装饰装修及暖通专业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
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或论证,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备案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学院新校区(东北校区、东南校区、西北校区、西南校区)建设项目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含智慧校园)、附属配套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除土建EPC外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和红线外合理的工程影响范围的设计工作(如管线、道路等):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暖通、智能化(含智慧校园)、校园文化、室外操场、运动场、体育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土方整理和地形塑造、景观、绿化、生态护坡、景观水系(含水质净化)、校园内桥梁(管涵)、景观照明、室内外标识、导视系统、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施工图设计、专项或专业设计)设计文件编制,配合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报审审查审批等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1投标报价(1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22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19分):投标人业绩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奖项6分,信用报告1分。
3.4技术部分49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2年10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设计人员配备:满足“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中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4.6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其他条件:
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7.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6日9:00至2023年05月0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异议投诉相关事项
7.1.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1.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1.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 |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建设大厦十一楼 | 地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
联系人: | 汪斌 | 联系人: | 王涛 |
电 话: | 0527-84387502 | 电 话: | 0527-84355519 |
E-mail: | 277125367@qq.com | E-mail: | 93643198@qq.com |
2023年04月25日
项目投标指引
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