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矿山爆破安全监理服务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矿山爆破安全监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玄武玢岩建筑石料矿、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玄武玢岩建筑石料矿矿山爆破开采等所有涉及到本项目爆破施工的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4.1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土建所有爆破施工、矿山开采爆破等所有涉及到本项目爆破施工的爆破安全、爆破质量、爆破技术、爆破成本等工作。
爆破安全监理服务期:12个月。
4.2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2.1、检查承包人申报爆破作业的程序,对不符合批准程序的爆破工程,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4.2.2、监督承包人按设计施工,审验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时,督促承包人收回其安全作业证;
4.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物品购买证》,《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有必要时),审核施工进度和爆破方案(要求承包人在每一次爆破施工前,应做好爆破设计方案审批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条件不具备者不批准开工。
4.2.4、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尤其是协调好承包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配合,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4.2.5、检验所购置的炸药及其起爆器材的质量,安全性能指标。承包人购置的炸药及其起爆器材,必须报爆破安全监理人员核实生产厂家、产品日期,必要时,承包人要按其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说明书,抽样进行现场试验,确保其质量。监督承包人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在未经批准在工程中应用的爆破器材;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制度;
4.2.6、检查爆破设计审查意见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经过安全评估后的爆破设计方案,是爆破安全监理的主要依据。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不得私自更改。
4.2.7、承包人应建立严格的炸药及其起爆器材管理体制。对购进的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物品的临时堆放、存储、发放、使用、清退等,承包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2.8、爆破安全监理人员对装药、堵塞、网络敷设阶段进行严格监督与检查,关键区段必须旁站监理,并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重点检查核准钻孔及其孔网参数是否与设计一致;核准爆破装药的药量参数、堵塞质量。对承包人在起爆网路敷设前的网路模拟试验进行评价,对起爆网路的段差、段位的合理性及安全、准爆性予以评价,并监督其实施。
4.2.9、监督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防护施工质量、安全警戒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4.2.10、施爆后对爆破现场安全及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并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总体爆破工程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编写“爆破工程安全与效果”评价。
4.2.11、监督、检查承包人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爆破作业,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4.2.12、监督爆破施工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13、对装药过程进行旁站监督,要及时收集承包人爆破相关记录资料,并做好爆破安全监理人员日记;
4.2.14、对爆破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4.2.15、对爆破施工单位在爆前及爆后对周边保护物的影像资料收集、爆破震动监测等进行监督。
4.2.16、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4.2.17、监理人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4.2.18、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
4.2.19、完成监理爆破规范与行业内容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4.2.20、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4.3监理组织机构
4.3.1监理组织机构中至少应配置的人员岗位及数量如下,并必须确保监理组织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在其他在建的工程中任职。
4.3.2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爆破安全监理上岗证。
4.3.3监理机构必须保持稳定,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变动监理人员。
4.3.4发包人认为需要调整部分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应及时调整。
序号
岗位
人员配备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备注:1、上述人员按发包人要求制定的管理办法要求驻点,实行考勤制,若不满足将对监理人进行违约罚款。
4.3.5人员调配应满足发包人爆破工程需要,原则上由承包人和具体的服务标段协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报价人具有服务相关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营业性二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从业范围包括安全监理,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爆破设计、爆破安全评估和爆破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业绩要求: 如有附后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常驻项目负责人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初级/D级及以上)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4、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3月 29 日至 2023 年 4月 2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2 日23时59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4 月 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4月 3日9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石牛路51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7355463693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 年4月3日9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石牛路51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7355463693
2、监督部门: 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石牛路51号
电 话: 0578-230700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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