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及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已由 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涿发改投资【2023】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涿州市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占地面积66908平方米,其中垃圾填埋场封场面积63480平方米;道路翻新面积2500平方米;围墙占地面积120平方米。新建挡墙用地788平方米;新建燃烧火炬用地20平方米。 (一)封场覆盖工程:土工复合排水网76500平方米,支持土38057立方米,营养土22834立方米,垃圾倒运4000立方米等。 (二)填埋气体导排处理工程:导气盲沟1860米,碎石1860立方米,200g/㎡无纺土工布7440平方米,气体收集管4220米,燃烧火炬1座等。 (三)雨水导排工程:钢筋混凝土雨水沟2550米,雨水沟盖板2000个等。 (四)生态修复工程:巡检路6500平方米,绿化(灌木和地被)62000平方米等。 (五)厂区配套工程:新建挡墙长度1050米,危墙拆除新建500米,挡墙粉刷2100平方米,道路翻新2500平方米,新建路灯50套,拆除旧路灯15套等。 工程地点:涿州市林家屯乡毕当陌村东南方向800米,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设计成果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0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6 09:00 至 2024-05-23 09: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1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江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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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小区商业2号楼1单元6层601号-2室 |
邮编: | 0568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王宾 | 联系人: | 陈明阳 |
电话: | 0312-3850038 | 电话: | 0316-590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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