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城东人行道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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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11280090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城东人行道改造)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城东人行道改造)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兴和路、振兴路、幸福大街、建设大街。
2.2建设规模:改造人行道及配套设施13174平方米,敷设一道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285米,管径d600。
2.3计划工期:108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0 00:00至2023-12-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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