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缺少]华电科技园01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栖发改备[2018]17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8
公告正文
[缺少]华电科技园01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45705001 项目名称 华电科技园01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 AQX180199-05SG 标段名称 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6月23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QX180199-05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华电科技园01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栖发改备[2018]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
2.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华电路1号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8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拆除、绿化、硬质景观、照明、园路工程、给排水(室外给水工程中,总水表后接入地块地下室侧墙预留管(包括对接管件)、雨水收集系统及土建施工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施工图纸
2.10工程规模: 长度:506 m;宽度:9.6 m;造价:831.18358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08 14:0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9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万元以上的道路及配套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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