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室内装修、智能化等项目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盐南经科审【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东至戴庄路、南至阅海路、西至人民路、北至海洋路。
2.3 项目规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主要包括医院使用的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液氧站、高压氧舱以及地下室功能用房等)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建筑面积约289700.41㎡,其中:医疗综合楼,地上20层,125463.44㎡;研学综合楼,地上19层,48343.65㎡;核医学楼,32436.49㎡(地上6层,21647.38㎡;地下2层,10789.11㎡);液氧站,地上1层,46.52m2;高压氧舱地上2层,910.31㎡;跨阅海路(人民南路-戴庄路)一二期连廊(约6500㎡),地下室功能用房(面积约76000㎡,含一二期地下通道,约1600㎡)等。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约560万元。
2.4 质量标准及目标:
2.4.1 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4.2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文件,中标人须在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资料并出具移交清单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40日历天内提供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后续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6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院使用的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液氧站、高压氧舱以及地下室功能用房等室内装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期招标配合及后期设计配合等服务、施工图咨询及优化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1)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023年 11 月 30 日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室内装修、智能化等项目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盐南经科审【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东至戴庄路、南至阅海路、西至人民路、北至海洋路。
2.3 项目规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主要包括医院使用的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液氧站、高压氧舱以及地下室功能用房等)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建筑面积约289700.41㎡,其中:医疗综合楼,地上20层,125463.44㎡;研学综合楼,地上19层,48343.65㎡;核医学楼,32436.49㎡(地上6层,21647.38㎡;地下2层,10789.11㎡);液氧站,地上1层,46.52m2;高压氧舱地上2层,910.31㎡;跨阅海路(人民南路-戴庄路)一二期连廊(约6500㎡),地下室功能用房(面积约76000㎡,含一二期地下通道,约1600㎡)等。本项目设计服务费约560万元。
2.4 质量标准及目标:
2.4.1 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4.2 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 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时提供方案设计文件,中标人须在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资料并出具移交清单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40日历天内提供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后续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6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院使用的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液氧站、高压氧舱以及地下室功能用房等室内装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期招标配合及后期设计配合等服务、施工图咨询及优化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响应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方案、投标报价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1名中标候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 ||
2.1.1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设计方案部分: 9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2.2.4 设计方案 | 设计理念(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理念(先进新颖,内容脉络清晰,主题特色突出,有新意且视觉新颖)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设计理念先进新颖,内容脉络清晰,主题特色突出,有新意且视觉新颖、合理的得13.6-15分;设计理念基本完整且合理的得12.1-13.5分;设计理念存在缺陷且内容不完整的得10.6-12分,没有本项内容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总平面布局(1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综合功能满足招标要求以及实际使用要求,总平面布置,不同功能区域注意设计细节,并完成主要部位的平剖面功能具体排布进行综合评分。总平面及功能分区配置合理,全部满足招标及使用要求,主要部位平剖面功能排布完整充分表达设计理念,并加以说明的得13.6-15分;总平面及功能分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及使用要求,主要部位排布基本完成,基本表达清楚设计理念的得12.1-13.5分;总平面及功能分区不合理,基本满足招标及使用要求,排布不完整,设计理念不一的得10.6-12分,没有本项内容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装饰装修设计(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案设计对突出建筑空间的优点、体现室内风格与建筑设计的互动与协调;地面、墙面、灯光的色彩协调,室内空间的细部设计深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图案设计完全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得18.1-20分;图案设计较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得16.1-18分;图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一般的得14.1-16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图案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方案可操作性(2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方案设计的功能及效果,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进行综合评分。功能及效果设置合理科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得18.1-20分;功能及效果设置基本合理科学,基本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得16.1-18分;功能及效果设置不合理科学,一般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实际需求的得14.1-16分,没有本项内容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 根据设计方案中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合理的得9.1-10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思路较清晰、方法较科学合理的得8.1-9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思路一般、方法一般的得7.1-8分,没有本项内容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 具体原因。 | ||||
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 (10分) | 根据投标人的概算分析内容全面,经济指标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分。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招标人要求的同时,合理节约造价的得 9.1-10分;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基本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招标人要求的同时,基本合理节约造价的得8.1-9分;经济指标和概算分析不太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招标人要求的同时,较合理节约造价的得7.1-8分;没有本项内容不得分。 注: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2.4 (3) | 投标报价(10分) | 偏差率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其他评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并参与计分。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1)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6号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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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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