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19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潜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 25 万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 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货运运输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2021 年以来有 货物运输 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1 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其他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要求为:驾驶员具有国家规定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 证,驾龄 5 年以上,年龄 55 周岁以下;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体设备要求为: (1)10T 重型仓栅式货车和 25T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吊车各 1 辆,均注册于投标单位,吊 车关键部位提供相应检测合格报告。 (2)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的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购买每座 10 万元以上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购置时间不超 过 8 年,车辆状况良好。 (3)每辆车辆须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在获取招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 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 七、其他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框架协议)已由(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 以(江汉盐化工项目采购会审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简称:“江汉盐化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 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江汉盐化工采购物资吊装转运服务 。 2.2 项目实施地点: 江汉油田矿区 。 2.3 服务期限: 1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 25 万元(不含税) 2.6 招标范围:2024 年江汉盐化工日化运行部日常生产物资(聚氯乙烯等塑料),废弃包装 物(包装袋),储运部废弃液氯钢瓶、木托盘、装箱材料转运以及供应物资(备品备件、设 备、检维修材料及部分建设项目材料)不定期的吊卸转运服务,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需半小时内安排车辆并到达指定地点)。 2.7 其他: / 。 2.8 本标段确定 1 名中标人,中标人承担 100%标的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涵盖货运运输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2021 年以来有 货物运输 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1 年以来,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其他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要求为:驾驶员具有国家规定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 证,驾龄 5 年以上,年龄 55 周岁以下;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投入的主体设备要求为: (1)10T 重型仓栅式货车和 25T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吊车各 1 辆,均注册于投标单位,吊 车关键部位提供相应检测合格报告。 (2)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保额 100 万元以上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购买每座 10 万元以上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购置时间不超 过 8 年,车辆状况良好。 (3)每辆车辆须具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5 时 40 分—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地点: 中石化江汉盐化工湖北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湖北省潜江市王场镇红旗路 8 号。 4.3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邮箱,招标人 24 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版、Word 格式版)。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 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 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2 递交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6.4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通过邮寄方式(推荐使用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或顺丰速运)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寄达至招标联系人,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邮件的在途时间、邮件安全等风险,寄出邮件后应及时将快递单号通过手机短信或电 子邮件发送给招标联系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损毁、遗失、丢失、时间延误等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 7.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7.2 开标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大道原通信公司(广华嘉宁广场北面)四楼;7.3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人 发起的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开标。 8.其他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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