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dy20230807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翟建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15998293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DY2023080702
项目名称: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437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4379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间仅限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78962022@163.com,同时拨打电话15998293620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ln78962022@163.com
电话:159982936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府前大街12号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翟建强、0427-865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15998293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15998293620
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DY2023080702
项目名称: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437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4379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山县检察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间仅限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78962022@163.com,同时拨打电话15998293620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ln78962022@163.com
电话:159982936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府前大街12号盘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翟建强、0427-865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43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15998293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159982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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