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ZC-2023-CS-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c-2023-cs-0601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艺敏022-24917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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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ZC-2023-CS-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C-2023-CS-06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采购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万元
最高限价:17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3 73 餐饮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第2包 102 102 餐饮服务 为保障天津市戒毒管理局人员用餐需求,保证用餐安全故进行本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报名时提供注册为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将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全称、受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及地址,单独编辑一个.txt格式的文本文档,以此联系人为准)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名称写明本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及投标单位名称,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022-24917977)。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D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D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6号
联系方式:022-23395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9号D座
联系方式:022-24917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艺敏
电话:022-24917977
天津建联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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