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lzb20240411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江西公司2024年‐2025年FTTR商企版终端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江西公司2024年-2025年FTTR商企版终端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GYLZB2024041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由于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失败,现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 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选金额履行完毕止。 (1)项目类型:货物; (2)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0万元。 (3)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交货地点交货期中标人及中 标份额备注
1政企全光组网PRO主 设备60送至招标 人指定地 收到订单 取1名中标 点(江西 后20日内 人,份额 省市、到货 100% 区)
2政企全光组网标准主 设备1137
3政企全光组网基础主 设备602
4政企全光组网从设备(吸顶型)3200
5政企全光组网从设备(面板型)100
6标准版光插座1602
7一级光插座+2m主干 光电复合缆60
8级联光插座101
920m支线光电复合缆1800
1030m支线光电复合缆1801
1150m支线光电复合缆501
12光电续接管80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见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价款元,不含增值 税)
1政企全光组网PRO主设备2595
2政企全光组网标准主设备950
3政企全光组网基础主设备750
4政企全光组网从设备(吸顶 型)559
5政企全光组网从设备(面板 型)499
6标准版光插座180
7一级光插座+2m主干光电复合 缆398
8级联光插座635
920m支线光电复合缆58
1030m支线光电复合缆74
1150m支线光电复合缆102
12光电续接管11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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