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c2023-033-w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鹿佰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妍妍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JMC2023-033-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0 万元,招标人为新能(北京)能 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500 万吨/年生产系统的煤 炭加工劳务服务,从原煤受料仓开始,产品煤至所有块煤产品仓、末煤产品仓、矸石仓等相 应仓口为客户车装车为止,包括以上范围内生产系统、选煤的加工、装车服务管理及配套设 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包括以上范围内煤炭加工劳务服务、劳务人员配置、社保的缴纳、技术委培、劳保用品、装运管理、工作用车、后勤管理、防疫维稳,以及生产 车辆(工作车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供装载机服务)、设施技术检测等管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2、投标人具有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 标。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3 年 8 月 1 日 10:00-2023 年 8 月 7 日 20:00 前(北 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 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1426 室。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资料:由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 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等);“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 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 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 验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142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1428 室
七、其他
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委托,对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500 万吨/年生产系统的
煤炭加工劳务服务,从原煤受料仓开始,产品煤至所有块煤产品仓、末煤产品仓、矸石仓等 相应仓口为客户车装车为止,包括以上范围内生产系统、选煤的加工、装车服务管理及配套 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包括以上范围内煤炭加工劳务服务、劳务人员配置、社保的缴纳、技术委培、劳保用品、装运管理、工作用车、后勤管理、防疫维稳,以及生产 车辆(工作车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供装载机服务)、设施技术检测等管理工作。
3、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投资:按加工吨煤 2.23 元/吨(含税 13%),预估 1200 万元/ 年
5、合同履约期限: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31 日
6、本项目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现行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 标。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3 年 8 月 1 日 10:00-2023 年 8 月 7 日 20:00 前(北京时间,节假 日休息)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1426 室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信用中 国”网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结果截图加 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 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 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3、投标保证金:12 万元整。
4、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 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 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 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缴纳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 网银转帐方式递交的,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不得以现 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保证金咨 询电话:0994-2228090。
6、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100100262490 行号:309885003010
7、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缴 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8、招标文件费:500 元/份。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0:3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 国际广场 A 座 1428 室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联系人:鹿佰宝 联系电话:193902266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妍妍 联系电话:0994-2283321 181961684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矿
联 系 人:鹿佰宝
电 话:193902266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1426 室 联 系 人: 高妍妍
电 话: 18196168466
电子邮件: 871503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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