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大邱庄万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92500股(其中法人股840000股、个人股52500股)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6/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042016-00099g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国有产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7个工作日;挂牌延长期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方式;挂牌期满或挂牌延长期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

项目编号: GY042016-00099G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天津大邱庄万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万全街
法定代表人:张玉银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9989.1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8日
经营期限:自1992年10月28日起至2050年1月1日止。
经营范围:冶金、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品的生产、加工、制造;各类商品、物资的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业(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3人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天津大邱庄万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92500股(其中法人股840000股、个人股52500股)
挂牌价格(万元):0.95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挂牌期间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返还;如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9月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再次挂牌,另行确定挂牌价格。
交易方式:1、2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结束;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7个工作日;2、挂牌期满或挂牌延长期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拍卖成交;3、挂牌延长期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自行解决其债权债务。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的;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受让转让股份的资格。
4、受让方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告的条件支付价款,并履行其他附随义务;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免责条款:
  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股份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股份的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转让方及联交所对上述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股份及从权利和应付各项费用可能存在着瑕疵或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受让的股份及从权利和应付各项费用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天津大邱庄万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无正常经营,其资产状况不明;(2)天津大邱庄万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在转让成交后提出优先购买;(3)股份在交易过程中被相关法院查封或者轮候查封,面临查封标的物物难以过户的风险;(4)受让方将承担本合同签署前已存在的双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5)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股份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各种瑕疵及风险;(6)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股份后,就受让股份的取得、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诉讼等方面;(7)转让股份及从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转让股份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股份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股份现状无异议。
  基于受让方对转让股份的风险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主张权利。
2、权利凭证移交: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移交:天津证券登记证券账户信息查询表。
  转让股份的交割地点为深圳市。转让方在将上述档案资料等移交给受让方,即视为完成了对受让方的转让股份权利凭证交付义务。
3、产权移交:
  自转让方收到股份转让全部价款之日起,转让方对转让股份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受让方享有,受让方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人地位并自行管理转让股份;转让股份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受让方,股份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收到股份转让全部价款前,不转移转让股份的所有权;转让方收到股份转让全部价款后,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股份产权变更手续等事项,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股份产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需缴纳的各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保密条款
  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对在本交易中获知的商业秘密、经营信息、资产信息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5、售后赎回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赎回或回购。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地点为深圳市,双方如产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北路支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先科机电大厦一楼
法定代表人:谢建国
企业类型:金融机构
监管机构(部门):银监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分行资产处置委员会事项批复通知书》深农银处置字(2016019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6671132 郑先生 0755-26569126 叶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
www.sotcbb.com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370 4010 01000 326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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