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界河支流(顺平县七节河-曲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3100000021a10590001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汇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631239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界河支流(顺平县七节河-曲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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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0590001201 | ||||||||||||||||||||||||||||||||||||||||||||||
招标内容: | |||||||||||||||||||||||||||||||||||||||||||||||
界河支流(顺平县七节河-曲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界河支流(顺平县七节河-曲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22号批准,顺发改字[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界河支流(顺平县七节河-曲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2.2项目建设地点:顺平县城护城河、蔡家关、亭乡北庄、坝子口,到大王村东汇入界河。2.3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大王排干渠河流生境修复长度1320m;大王排干渠植被恢复2716m;曲逆河生态缓冲带7000m,新建七节河生态堰2座,新建大王排干渠生态堰2座,新建曲逆河生态堰2座。水系连通工程:新建连通管渠2876m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配套监测工程。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内提供。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6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审专家评标期间自行网上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证书。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 09:00至2024-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必须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3)唱标结果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为准。当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数据与唱标中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数据为准,并用投标函中的数据修正唱标中的数据,评标委员会要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4)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注册造价师签字的,可线下打印按要求盖章签字后扫描转换为图片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也可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注册造价师的电子签名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顺平县分局异议受理人:李浩然异议受理电话:0312-7621130异议提出方式: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通过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7629033 电子邮箱:spnyg033@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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