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公开选聘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10-11
项目名称 | 公开选聘重庆市涪陵吉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 |
采购人 | 重庆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平方米(3519.57平方米)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 |
服务内容 | 评估的工作内容 (一)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吉昌公司破产之日,即2023年6月20日。 (二)评估对象 1、对吉昌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聚鑫楼综合用房项目综合楼2-5层商业以及负1-负3层商业和车库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包含负1层商业、负2层车库、负3层车库整改所增加面积的价值;并包含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清算价值一并评估,处置时房地一并处置)。 2、对吉昌公司名下该聚鑫楼综合用房项目占用的1323.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清算价值进行单独评估(不含地上建筑价值,评估数据为计算各自债权人权益比例使用,不单独处置土地使用权)。 (三)评估时对吉昌公司聚鑫楼综合用房项目综合楼负1商业、负2车库、负3车库面积进行测量,并按现状绘制出示意图。 (四)在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为推进破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处置提供相应的依据。 (五)管理人提供的情况仅为参考(包括本公告所述情况),评估机构负责独立依法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见附件 |
服务时限说明 | 在2023年11月10日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
服务金额 | ¥10000.0元至¥5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有效投标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因吉昌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相关费用在正式报告出具后,破产财产拍卖变现,法院裁定通过分配方案后再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3-10-18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15696821456)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吉昌未售房产权证.pdf 吉昌-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吉昌-土地使用权证.pdf 吉昌-聚鑫楼外部照片.jpg |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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