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采购、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供应商备选库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供应商备选库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FTSYGS202306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供应商备选库入围项目
服务地点:福建、江西
项目规模:选取五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入围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铁快充充电桩供应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1年
2.3 其他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以下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上市公司。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的充电桩项目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所完成的累计合同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充电桩项目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④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销售充电桩数量累计在5万台以上。(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份具备CMA和CNAS认证标识的16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检测报告和至少1份具备CMA和CNAS认证标识的240kW以上直流分体式充电设备型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3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4.2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未按指定账户汇入标书款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FJFTSYGS202306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供应商备选库入围项目
服务地点:福建、江西
项目规模:选取五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入围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铁快充充电桩供应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1年
2.3 其他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以下①、②、③、④条件之一: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上市公司。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完成的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的充电桩项目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所完成的累计合同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充电桩项目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④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且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在国内销售充电桩数量累计在5万台以上。(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部分发票)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份具备CMA和CNAS认证标识的16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检测报告和至少1份具备CMA和CNAS认证标识的240kW以上直流分体式充电设备型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3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4.2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未按指定账户汇入标书款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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