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及预算
1.项目名称: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我中心需要的瓶氧医用气体有40L、10L医用氧气,产品要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纯度≥99.5%;40L、10L纯二氧化碳,产品要符合GB/T6052-2011, 纯度≥99.9%;敞口罐高纯液氮,产品要符合GB/8979-2008,食品级固态干冰,产品要符合GB1886.228-2016,详见比选文件
3.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限价:2.25万元/年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7.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8.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11.其他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以上提供复印件者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方式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投标人自身不具有运输资质,可以提供第三方分包供应商的相应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产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提供复印件者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点击链接填写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资料进行报名:https://f.wps.cn/g/3wcQsZtQ/
五、报名地点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立交桥内侧)采购部,该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六、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比选文件于比选前≥3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发送至参选人
七、开标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航天立交桥内侧)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航天院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64369107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采购部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