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南工贸园2栋厂房(共六层)及空地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金额
38.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722403229
预算金额3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隋经理233138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722403229项目名称华南工贸园2栋厂房(共六层)及空地
起始日期2024年11月14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1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华南工贸园空地
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华南工贸园B栋
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东区华南工贸园A栋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1000.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6659.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6659.00平方米
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1、房产建筑物:其他类
2、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3、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72月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384,572.2元/月(其中:厂房:371572.2元/月、空地:13000元/月(厂房单价人民币27.9元/㎡/月,空地单价人民币13元/㎡/月,不含税))
租金的递增每三年租金递增10%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其他
履约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照价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8、租赁期间,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实施转租行为,应遵守如下内容:
8.1 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8.2 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8.3 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8.4 次承租人不得再行转租。
8.5 我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任何责任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双方另行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
其他补充说明1、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华南工贸园2栋厂房(共六层)及空地,总租赁面积为14318平方米,厂房13318㎡(每层面积2219.66㎡)、空地面积:1000㎡(最终以实际测算为准)。
2、权属状况:
出租物业无房产证,属于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装修情况、性质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租赁用途:工业
4、业态要求:禁止经营“散、乱、污、危”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物业现状:空置
6、物业无抵押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69144.4元物业管理费人民币13318元/月(不含税)
其他水电费按照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标准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深圳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隋经理;龚经理联系方式23313839;27758321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769144.4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深圳市白石厦股份合作公司。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力天世纪模型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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