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L2017-ZB056号 |
开标时间:2017-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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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滨河北路上段滨河景观改造工程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将发改投〔2017〕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将乐县滨河北路上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滨河北路上段滨河景观改造工程所需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包括园林工程(园路、栈道、景观等)、公厕1座(含电气、水卫等)、景观、垃圾周转站1座、土石方等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以将乐县财政局审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对中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结果确认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投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其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根据闽建〔2016〕5号及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4]32号(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08时00分至2017年3月31日17时30分,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还应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请于2017 年 3月27 日至2017年 3 月 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03时00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购买;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每份图纸售价 300 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10%~12%(含10 %,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L2017-ZB056号( 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电子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系统将拒绝接受;投标单位还须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原件(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委托人。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存放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或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联系电话:18065792873、QQ:240507397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三华商厦四层 ,邮编: 353300 电话: 0598-8775020 ,传真: / 联系人: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大厦7层 将乐县分公司地址:将乐县古镛日照东门水木玉华(10-2号楼) 267幢一层104室 邮编: 353300 电子邮件: 63548885@qq.com 电话: 0598-8912113 ,传真:0598-8912113 联系人: 张先生、余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47807052508651-201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电话:0598-2267169
项目监督部门: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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