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保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
绿化景观提升
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
金额
299.7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cqkhyn240509
预算金额
299.71万元
招标公司
昆明福来装饰工程专业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杨宏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马翊钦1878715373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4
公告正文
福保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YN2405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保社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4.65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福来装饰工程专业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民居建筑及垃圾房外立面改造、公共厕所外立面及内部设施维修、公共区域 绿化景观提升三个方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保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保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 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 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 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 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 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 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 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 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 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 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7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 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 的成员提供)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在建或已完)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 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 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3.8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 年-2022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 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 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
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 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9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 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严重 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 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 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 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 层1703)获取招标文件;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cqkhgczx@163.com 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 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 层1703)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 层1703)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保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人为昆明福来装饰工程专业合作 社,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括民居建筑及垃圾房外立面改造、公共厕所外立面及内部设施维修、公共 区域绿化景观提升三个方面。 其中: 1、建筑外立面改造涉及民居建筑包括村南北两个端头居民建筑(约24栋)、公共厕所4座、 垃圾收集房4座。 改造内容为:瓷砖墙面清洗、墙面涂刷、饰面装饰、清除墙面杂乱设施(包括但不限)。
2、公共厕所内部设施维修4座。 主要为管道、吊顶、洁具维修。 3、公共空间绿化提升改造:村委会前街道两侧绿化提升改造;中央圆形花坛提升改造;社 区入口及河道边绿化提升改造;主街照明;主街人行道铺装 2800m²。 2.2招标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验收;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方案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根据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负责相关检测、验收等相关 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总投资:299.71万元 招标规模:254.65 万元。其中:建安费 243.27万元,设计费11.38 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福保村福保中路。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 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及施工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计 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国家、地方 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女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 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并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
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 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 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 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 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 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 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 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7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 设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 的成员提供)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在建或已完)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 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 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 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 年-2022 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
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 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 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 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 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9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 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由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严重 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 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 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 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获取 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 件发送至cqkhgczx@163.com 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 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现金或者公 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缴纳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09201094204;开 户名: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女4.3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 本招标公告4.1项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4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 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 金尚壹号17层170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 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福来装饰工程专业合作社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福保社区45号 联系人:杨宏、曹智刚、杨昶萍 电 话:15288394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联系人: 马翊钦、邱静、唐君、程鑫、许辉、卢文德、苏小琴 电 话: 18787153737 电子邮件: cqkh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马训钦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