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at4807860817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551-63736781
中标公司合肥鸿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链状态:成功 校验hash:atlx-ce7826db0e2543b8a57fc0b713715761
公链查询
项目编号: 22AT48078608177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2AT4807860817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01包全自动器皿清洗系统等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鸿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02包变压器局部放电感应耐压系统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工业园区海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盛华电气有限公司;
03包高端激光雷达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包无人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优航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端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极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5包带电作业提升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永盛电力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双龙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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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8078608177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固资类物资(第三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2AT4807860817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01包全自动器皿清洗系统等设备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鸿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02包变压器局部放电感应耐压系统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工业园区海沃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盛华电气有限公司;
03包高端激光雷达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包无人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优航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端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极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5包带电作业提升装置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永盛电力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双龙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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