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结果公告
第三方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密码编制等保测评服务监理服务密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时空信息大数据平台系统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控制系统培训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检测报告政府购买服务城市大数据中心全方位密码应用接入密码咨询服务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密码服务信息系统密码产品密码模块密码技术合规性测评密码算法商用密码应用建设信息系统密码安全技术咨询即时空大数据平台城市数据中台系统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应用和数据层面测评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计算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安全计算环境通信层面测评真实性功能安全认证连接到内部网络信息传输通道物理和环境层面测评物理访问控制物理访问记录监控信息网络和通信安全运维管理分析与评估密钥生成密钥存储密钥分发密钥导入密钥导出密钥使用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密钥归档密钥销毁办公用房通讯设施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情况与处置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报告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行前定期评估信息系统整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新型基础设施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主数据中心同城双活容灾中心场地改造大屏显示中央控制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融合通讯系统安防系统三大支撑系统一个城市大脑态势分析感知预警融合调度应急指挥数据管理应急支撑软件智慧城市展示宣传片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公共支撑系统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服务复核确认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安装调试调试审核确认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软件升级目标系统文档编制配置管理变更控制方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方案网络服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网络管理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系统集成联调软硬件系统连通性商用密码验证能力采购进场分项建设技术问题外包装检查设备装箱单提货单定制软件重要设备复核测试系统软件实施方法实施进度有关质量实施组织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加电自检测试单元测试软件编码旁站到货验收一致性检查基础建设装修质量控制方案运行状态指示报警指示硬设备热插拔恢复检测可靠性故障恢复服务器密码机联机数据库测试系统性能记录存盘热拔插冗余设备平行测试风扇电源零地电压的测试硬盘系统版本补丁安装系统安装停止不必要的服务关闭不使用的端口硬件配置内存网卡RAID卡系统配置RAID级别IP地址主机名信息管理关系协调备份策略备份检查备份软件平行检验恢复能力系统工作正常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专题会议实施阶段的协调知识产权归属数据的保管软件登记监理系统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质量检测电磁屏蔽电磁场干扰防雷与接地系统机房接地电阻供配电系统额定输出功率检验综合测试机房照度机房噪声机柜IT微环境发电机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检测软件功能测试应用软件测评综合布线接线图长度测试衰减测试近端串音测试回波损耗测试衰减对串扰比值测试远端串扰测试综合功率近端串扰测试传输延迟测试延迟偏差测试直流环路电阻特性阻抗软件功能进行测试等价类划分法边界值分析法因果图法功能图法错误推测法接口间测试软件应用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服务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实施保障方案密码支撑体系总体架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密码产品部署顶层设计系统的设计涵盖技术本系统测评报告系统进行测评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密码应用解决方案密码支撑保障体系序号审查总体服务方案进度控制方案安全保密措施培训方案现场服务机构动态口令服务器电子签章服务器sslVPN密码机IpSecVPN密码机规划咨询售后服务通信协议安全检测系统投资控制方案监理工作制度ISCCC信息安全服务密码应用方案设计理念及思路阐述安全应急服务环保产品创新产品商标权委托开发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系统电子邮件修理检验和验收延期服务
金额
83.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4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吴泳翰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贲晓霞0415-2172355
中标公司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8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结果公告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80969c5184bdb172f1-4cb9
目录编制单位: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4项目名称: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章评审办法67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6第三章服务需求51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采购公告3
项目编号:JH22-210600-02744一、项目基本情况(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8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21万元;第三包:人民币5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85万元;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21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依据GM/T0054-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国家和行业商用密码相关规范标准,按我省有关密码应用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提供信息系统密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在服务期内,对3个三级系统(即时空大数据平台、城市数据中台和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在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的同时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内容为: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第一包: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注: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各包综合排名第一的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包:人民币5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85万元;
第一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履行期限:对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业务系统的现状和密码应用需求进行分析,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4个层面,结合密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设计该系统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方案。在系统试运行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要求,对时空信息大数据平台、城市数据中台和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第三包:密码编制、等保测评对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按照《GB/T199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软、硬件(含定制开发)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确认,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工程建设中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培训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对工程质量、数量、投资、进度、变更进行控制及审核确认,对合同、信息、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降低造价,确保本包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检测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第二包:监理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第三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第三包:投标人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第一包:投标人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机构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免费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时间:2022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时间:2022年12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五、响应文件提交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备份文件。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2.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29530351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联系人:吴泳翰名称: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5.供应商可自行远程解,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联系方式:0415-2172355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5-2173461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李明浩(中标事宜联系人:王辉梁艳吴景利)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联系人: 吴泳翰 电 话: 0415-217346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联系人:贲晓霞 李明浩电 话:0415-2172355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21万元;第二包:人民币85万元;第三包:人民币50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21万元;第二包:人民币85万元;第三包:人民币50万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无。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备份文件。 |
18.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备份文件。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评审专家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3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第一包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二包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第三包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不少于2个,并注明排序。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采购人: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采购人联系电话:0415-2173461采购人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15-2172355代理机构通讯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备注 | 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4、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7.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收取备份文件,若出现以上问题,以交易中心答复为准。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为被选中项。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构成三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
★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磋商保证金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磋商会议六磋商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最后报价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8.响应无效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10)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9)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流程无法继续进行的,如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现场无法进行解密等情况。(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比较与评价(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11)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30.终止本次磋商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第一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二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三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七确定成交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保密原则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签订合同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9.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采购代理服务费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履约保证金
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人员回避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履约验收4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
12 | 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 |
13 | 第一包的供应商为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机构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 | |
14 | 第三包的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 | |
……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10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1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2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4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5 |
3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6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
(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包号:报价单位:报价一览表格式10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服务名称 | 响应总价 | 磋商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无 | ||||
最后报价 | 现场填报 |
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服务价格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填表说明: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包号/序号:服务内容: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服务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第一包: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
2 | 履约地点:丹东市振兴区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40%;项目全部施工结束且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监理文件》,采购人签收后支付剩余60%。 | |||
4 |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验收标准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包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 1 )年 | |||
6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 |||
7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第二包:监理服务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
2 | 履约地点:丹东市振兴区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40%;提交《密码应用方案》和《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采购人签收后支付剩余60%。 | |||
4 |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验收标准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包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 2 )年 | |||
7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48 )小时内到达 | |||
8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第三包:密码编制、等保测评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
2 | 履约地点:丹东市振兴区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40%;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工作完成,提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采购人签收后支付剩余60%。 | |||
4 |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验收标准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包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 1 )年 | |||
6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 |||
7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日期:
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16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第三章服务需求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服务要求本次建设的大数据中心作为政务基础设施为政务云本身及云上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密码应用接入、密码咨询服务,实现身份鉴别、重要数据传输加解密、重要数据存储加解密、抗抵赖、日志数据保护等密码应用,对政务云上运行的各类行政事务信息、经济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保障业务处理过程和数据信息管理的安全性,以集约化建设方式降本增效,提高丹东市整体政务信息化水平。一、项目概述★本包供应商应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机构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一包: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各包综合排名第一的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
密码服务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许可。密码产品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产品与密码模块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核准。密码技术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技术是否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密码算法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1)商用密码评估总体要求测评依据GM/T0054-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国家和行业商用密码相关规范标准,按我省有关密码应用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商用密码应用建设方案,提供信息系统密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在服务期内,对3个三级系统(即时空大数据平台、城市数据中台和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在开展等级保护测评的同时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内容为: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应用和数据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不可否认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应用和数据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信息存储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程序的加载和卸载过程,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实体行为不不可否认性,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设备和计算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设备和计算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程序或文件完整性,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网络和通信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网络和通信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安全认证连接到内部网络的设备,通信双方的身份认证过程,通信数据完整性,敏感信息数据字段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安全设备、安全组件的集中管理方式和信息传输通道。物理和环境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物理和环境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重要场所的物理访问控制,监控设备的物理访问控制,以及物理访问记录、监控信息等敏感信息数据完整性。从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4个层面对信息系统中应用的密码技术进行分析与评估。(2)密码技术应用测评
人员管控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密码产品使用,关键岗位划分,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划分,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制约、监督机制,管理和使用账号,人员培训、人员选拔,人员考核、奖惩与调离,人员保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密码建设、运维、人员、设备、密钥管理内容,密码相关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论证与审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估。管理制度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维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控,信息系统实施,应急预案。(4)安全管理测评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以及相关环节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进行分析与评估。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环节:密钥生成,密钥存储,密钥分发,密钥导入,密钥导出,密钥使用,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密钥归档,密钥销毁。(3)密钥管理测评
第二包:监理服务(2)服务单位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驻场人员在现场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1)服务单位要指派项目总负责人1名,总投入人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不少于6人,全部为服务单位在职人员。三、服务人员及其它要求应急预案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情况与处置,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报告,同级密码主管部门应急报告。信息系统实施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信息系统密码产品、服务选用,信息系统运行前与定期评估,信息系统整改。
智慧丹东建设以“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智慧产业集聚化、生态环境宜居化”为目标,拟通过本期项目,将把丹东打造成为“优政、惠民、兴业”的新型智慧城市。(二)建设内容当前是我市开启振兴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也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实现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将丹东打造为在东北亚地区有影响力的开放型城市,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以及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需要紧抓数字化机遇。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作为建设数字政府、构建数字社会、发展数字经济等工作的基石,承载着全新历史使命,对于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丹东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辽宁省委提出,加快振兴发展步伐,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当前辽宁已经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抢抓新一轮技术发展变革的重大战略机遇,加速传统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促进政府管理和治理模式创新,加快辽宁“数字蝶变”将有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速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明确,“十四五”期间,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将成为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将显著增强。加快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协同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部署新型、智能、融合、集约、绿色的融合基础设施,筑牢数字化发展基础。(一)项目背景一、建设项目概述
按着“两地三中心”的灾备模式,在本地建设主数据中心、同城双活容灾中心,在异地建异地容灾中心,保障突发情况数据不丢失,系统及时切换,保持政务系统连续运行。建设丹东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和完善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以云服务方式为城市数脑和各行业应用提供网络、存储、计算等算力资源,实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行管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网络重复建设和运行成本。2.2城市大数据中心丹东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包括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场地改造、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大厅大屏显示、中央控制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融合通讯系统、安防系统等。2.1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本包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三大支撑系统、一个城市大脑。
本次采购主要是对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二、服务要求采购内容包括态势分析、感知预警、融合调度、应急指挥、数据管理、应急支撑软件及服务、智慧城市展示宣传片等。2.4城市大脑(领导驾驶舱)采购内容包括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城市数据中台系统等。2.3公共支撑系统
在项目验收阶段,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为业主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助业主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定级辅导,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辅助业主对项目的网络安全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论证。(2)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由于本包的大数据中心是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理单位应该提供下列服务:(1)监理服务范围按照《GB/T199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软、硬件(含定制开发)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确认,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工程建设中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培训进行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对工程质量、数量、投资、进度、变更进行控制及审核确认,对合同、信息、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1.1服务范围
(4)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符合预算要求。(3)保密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因工重伤事故,无安全、泄密事件发生;(2)进度控制目标:项目总体实施进度符合部建设单位进度计划要求;(1)质量控制目标:使工程的最终产品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监理服务的总体目标: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降低造价,确保本包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检测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1.2服务目标
a)监理机构应要求在承建合同中明确承建单位应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1.1合同准备、签订阶段的监理内容要求:1.实施前准备阶段监理内容要求监理单位依据《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为项目建成后,能够通过验收,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等级保护及商密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分为实施前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分别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等八个方面进行实施监理。1.3服务要求
4)测试标准和验收要求;3)质量责任;2)技术要求;1)功能要求;c)监理机构宜参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签订过程,对合同的如下内容提出监理意见:b)如果工程涉及分包,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要求承建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3)已规定处理变更和升级问题的必要规程;2)合同中对目标系统的要求是前后一致的;1)合同中对目标系统的要求覆盖用户的系统建设目标;d)监理机构宜协助业主单位根据下列原则评价准备签订的合同:6)质量和进度要求。5)工程阶段划分;
f)监理机构应要求工程各方启动合同管理机制及其配套的文档编制、配置管理和变更控制措施。e)监理机构宜要求业主单位组织与合同执行、管理相关的部门参与合同见证工作。7)工程的里程碑已划分和界定,并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6)已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款支付中的作用;5)验收准则和规程符合对目标系统的要求:4)如适用,已规定相关各方接口与合作的规程及其范围;
严格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严格审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而增加的设计图纸,并纠正设计、施工缺陷。任何指示和命令必须为书面形式。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1)实施前,采购单位组织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2.1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2.实施阶段监理内容要求
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各部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与承建合同、设计方案的符合性。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图。系统集成、联调,包括软硬件系统集成、系统连通性验证。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各类设备的采购、进场、配置、调试和管理等。①对项目整体、分项建设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施工过程主要对如下监理要点进行检查
根据承包商提供的设备装箱单和提货单,对货物进行外包装检查。监理单位应组织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定制软件的数量、功能等进行复核。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复核其功能和性能;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复核测试;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主要设备的到货验收应包括:②对项目采购硬件、系统软件进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组织、实施方法、实施进度,以及有关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和组织措施。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步骤、实施方法、实施进度等。实施组织,包括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等。
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进行加电自检测试。必要时,可确认设备的合法性。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系统软件的版本和授权。开箱检查,对照设备订货合同,保证设备型号、类别准确无误,数量正确,附件配套,文档齐全。
必要时,监理单位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更新的用户文件。监理单位检查承建单位单元测试过程中的错误的记录及其改正。监理单位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测试需求和进度安排进行单元测试。监理单位监督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软件编码活动。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为软件编码过程的实施制定详细的计划。③软件编码和测试阶段的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确保拥有合理搭配的、各种类别的、拥有相关培训能力的合格的培训讲员。监理单位监督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培训阶段的活动。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确定培训的类型、水平以及需要培训人员的类别。应制订实施进度安排、资源需求和培训需求的培训计划,并形成文档。④培训阶段的质量控制必要时,监理单位按相关标准评价软件编码和测试结果,评价结果应形成监理意见。必要时,监理单位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更新的测试需求和软件集成进度安排。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旁站。主要系统软件、设备和服务的到货验收。现场实施人员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人员的一致性检查。⑤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依据培训的需求、培训的计划和培训的记录评价培训效果。评价结果应形成监理意见。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对培训进行记录并保存。
旁站各相关系统设备的安装、配置及调试。监理单位从如下方面的安装调试进行监理,确认其达到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⑥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安装调试的质量控制按照既定程序处理项目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进度情况。系统的阶段性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的监理。
检查全部设备运行状态指示和报警指示,要求系统工作正常。对硬设备进行热插拔试验和故障恢复检测,确认设备的可靠性和故障恢复能力(必要时)。对服务器进行联机操作,检测服务器和数据库的系统性能,形成记录存盘。对热拔插冗余设备进行平行测试(包括:风扇、电源、硬盘等)。检查系统操作系统版本以及补丁安装情况,对系统安装的服务进行确认(停止不必要的服务,关闭不使用的端口)。对设备进行加电自检,确认硬件配置(包括CPU、内存、硬盘、网卡、RAID卡等)并记录存盘;对其系统配置进行验证(包括RAID级别、IP地址、主机名等)。
⑦系统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好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和关系协调工作。对备份策略进行验证,确认是否符合设计方案,满足用户要求。根据备份检查备份软件的备份策略,使用配置的备份策略对系统的备份及恢复进行测试。对热拔插冗余设备进行平行检验,确认设备的可靠性和故障恢复能力。对存储备份系统设备加电自检,检查全部设备运行状态指示和报警指示,要求系统工作正常。
2.2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监理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解决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并形成监理意见。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配合采购单位试运行过程中的测试,测试的结果应形成文档。监理单位协助承建单位和采购单位按照计划实施试运行活动。必要时,监理单位监督承建单位协助采购单位的系统安装活动。安装活动和结果应形成文档。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为系统试运行过程的实施制定详细的计划。
延期影响总体进度计划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总体进度计划,经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监理单位应根据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申请予以签认。(4)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延期申请,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延期:(3)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2)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监理单位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准备情况。实施条件具有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1)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监理单位了解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或信息。(1)采购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变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变更单上予以签认。2.3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5)监理单位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审核承建单位上交的按规范要求的各种进度报表。报表内容符合合同通用和特殊条款的要求,并提出相应要求。严格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由于未预见到的现场或其它情况变化而引起的工期延长,并针对现场情况指示承建单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2)监理单位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1)监理单位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单位、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2.4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5)监理单位应根据变更文件监理承建单位实施。(4)监理单位对变更过程及结果做工程备忘录。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变更。(3)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采购单位、承建单位。
(1)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2.6实施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3)督促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文件。(2)监理单位对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1)监理单位妥善管理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数据。2.5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
(2)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1)监理单位与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2.7实施阶段的协调(4)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3)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数据的保管和使用、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做出明确规定。(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有计划地监理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3.1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3.验收阶段监理内容要求(5)监理单位协调采购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实施。(4)监理单位协调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3)监理单位协调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3.3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2)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1)监理单位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3.2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3)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2)监理单位协助采购单位组织验收。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验收报审表由监理单位签认后报采购单位签认。具有验收条件时,监理单位在验收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采购单位签认;否则,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2)监理单位督促采购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文件。(1)监理单位管理验收阶段的文件,如验收报审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3.5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监理单位协助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签署其它补充协议。3.4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及时向采购单位、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3.7验收阶段的协调(2)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1)收集、整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3.6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4)监理单位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件,并提交采购单位。(3)监理单位督促采购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文件。
4.质量检测(5)监理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移交工作。(4)项目验收须出具国家认可实验室的测试报告。(3)监理单位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2)监理单位协调采购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1)监理单位协调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电磁屏蔽指标:电磁场干扰(3)防雷与接地系统指标:电源零地电压的测试;机房接地电阻(2)供配电系统指标:额定输出功率检验。(1)综合测试指标:温、湿度;机房照度;机房噪声;电磁屏蔽;接地电阻;机柜IT微环境;发电机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服务要求:在系统验收阶段对机房进行测试。测试指标如下:4.1机房检测
4.3.1需求评审服务要求:在系统实施和验收阶段对系统的功能开展软件功能测试。应根据软件项目实际情况,将整个软件功能测试分为需求评审、测试执行两个阶段。4.3应用软件测评布线测试指标:接线图测试、长度测试、衰减测试、近端串音测试、回波损耗测试、串扰比值测试、远端串扰测试、综合功率近端串扰测试、衰减对串扰比值测试、综合功率等效远端串扰测试、传输延迟测试、延迟偏差测试、直流环路电阻测试、特性阻抗。服务要求:在系统验收阶段对综合布线进行测试。测试指标如下:4.2综合布线检测
(4)测试机构应对用户文档集进行测试,记录文档描述缺陷,并跟踪直至缺陷的验证关闭;(3)测试机构应依据测试计划,按照测试用例对软件功能进行测试。对于发现的缺陷必须记录,并且跟踪缺陷的状态,直至缺陷的验证关闭。在测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遗漏测试用例必须补充至测试用例,保证测试用例与实际测试的一致性;(2)测试用例应包括:用例名称、功能描述、操作描述、预期结果、前提条件;(1)测试用例设计方法应覆盖:等价类划分法、边界值分析法、因果图法、功能图法、错误推测法、接口间测试、数据库测试;4.3.2测试执行测试机构应对《需求规格说明书》,从全面性、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可靠性方面进行评审,输出需求缺陷。
(2)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服务单位要指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服务人员及其它要求服务单位对项目建设中的网络、布线、软件应用等出具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4检测成果物(5)软件功能性测试应包括软件功能完备性、功能正确性、功能适合性三个方面。
(一)密码应用方案编制一、服务内容★本包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三包:密码编制、等保测评(3)服务单位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驻场人员在现场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项目期间,服务单位负责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与本包相关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投入人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不少于5人,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全部为服务单位在职人员。
围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系统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设计合规、正确、有效的业务系统密码应用方案,满足《基本要求》中三级指标要求,并为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奠定基础。(一)密码应用方案编制二、服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要求,对时空信息大数据平台、城市数据中台和城市视频资源共享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二)等保测评通过对丹东市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及指挥中心业务系统的现状和密码应用需求进行分析,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4个层面,结合密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设计该系统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方案。
科学性原则。通过成体系、分层次的设计,形成包括密码支撑体系总体架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密码产品部署及管理等内容的总体方案。通过密码应用方案设计,为实现《基本要求》在具体信息系统上的落地创造条件。总体性原则。通过从整体层面,对本系统的密码应用开展顶层设计,明确密码应用需求和预期目标,并与本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等级相结合,通过系统的设计形成涵盖技术、管理、实施保障的整体方案,为在本系统中落实密码应用相关要求奠定基础。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方案编写要求。交付成果:合规、正确、有效的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方案。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指标要求:密码应用的技术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方案
交付成果:测评报告。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要求,对系统进行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若首次测评后被测信息系统需要进行整改,在约定的整改期限内提供复测服务。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十个层面开展测评工作。协助采购人对测评范围内未定级、未备案的系统形成定级、备案相关材料,协助开展专家评审会,完成定级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二)等保测评可行性原则。在保证信息系统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综合考虑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兼容性及其他保障措施等因素,保证方案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并科学评估密码应用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完备性原则。要按照《基本要求》对密码技术应用(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四个层面)、密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组成完备的密码支撑保障体系。
……服务要求……1、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合同草案条款
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4、磋商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5%(依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1)非联合体投标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5%。(2)联合体投标
8、响应无效(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3 | 第一包的供应商应为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机构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4 | 第三包的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9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第二包:监理服务(二)加分因素(一)基本评分标准第一包: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满分10分) | 报价(只针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来进行价格评分) | 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关于价格扣除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辽财采【2020】66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在综合评审前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1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得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提供材料的此项不得分。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10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总体服务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测评范围、测评对象、测评方法与工具、测评内容等)完整详细、科学合理,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总体服务方案较为完整详细、科学合理,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总体服务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不完整,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进度控制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措施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较为详细完整、合理,措施较为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缺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质量控制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措施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较为详细完整、合理,措施较为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缺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安全保密措施(满分5分) | 供应商具有明确的安全保密措施,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完整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具有较为明确的安全保密措施,基本上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完整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安全保密措施,不能够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措施存在一定的漏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培训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流程等)涵盖全面、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能够结合本包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方案涵盖较为全面和科学合理,人员分工较为明确,基本能够结合本包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方案涵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人员分工模糊,不能够很好的结合本包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现场服务机构(满分5分) | 供应商为针对本包内容提供的现场服务机构设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架构、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人员分工明确,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为针对本包内容提供的现场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人员分工较为明确,基本能够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为针对本包内容提供的现场服务机构设置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漏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人员分工较为模糊,不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评估成果物(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提供过程及结果报告模板等测试过程文档模板,模板内容完整、涵盖面广,可操作性强,能够切合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提供过程及结果报告模板等测试过程文档模板,模板内容较为完整,具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切合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且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提供过程及结果报告模板等测试过程文档模板,模板内容存在一定问题,可操作性较弱,不能够很好的切合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商用密码验证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以下设备,可对利用商用密码设备(商用密码认证产品或商用密码型号产品)搭建的模拟仿真环境对被评估系统进行模拟验证的能力:1.服务器密码机;2.具有动态口令服务器;3.具有签名验签服务器;4.具有电子签章服务器;5.具有数字证书认证系统;6.具有ssl VPN密码机和IpSec VPN密码机.每提供一个上述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6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总负责人须拥有项目管理、规划咨询和检测等能力,且项目总负责人具有: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3.具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信创规划管理师专业;4.具有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格证书;5.具有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6.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6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密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小组出具的测评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的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本项共计10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密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每提供一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密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有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CIIP-D)证书的,每提供一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共计2分。提供相应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提供社保证明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有系统分析师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共计2分。提供相应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提供社保证明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共计2分。提供相应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提供社保证明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69分) | 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 供应商拟派遣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中具注册网络安全渗透评估人员(NSATP-A)专业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共计2分。提供相应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提供社保证明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 2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售后服务(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服务方式等)内容科学严谨、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为科学严谨、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存在一定问题,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体系认证(满分3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1.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3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证书项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企业管理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企业管理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测试评估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企业管理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企业管理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通信协议安全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企业管理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安全产品漏洞挖掘的技术能力,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项不得分。(提供经过权威网站认可并颁发的漏洞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 |
商务部分(满分21分) | 项目业绩(满分7分) | 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具有与本包采购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双方签订的合同(需包含合同关键页及服务范围)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7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业绩项不得分。 | 7 |
合 计 | - | 100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环保产品除外) |
创新产品 |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产品价格加分=(目录内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 |
(一)基本评分标准第三包:密码编制、等保测评(二)加分因素(一)基本评分标准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满分10分) | 报价(只针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来进行价格评分) | 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关于价格扣除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辽财采【2020】66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在综合评审前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1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得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提供材料的此项不得分。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10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总体服务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涵盖全面,对本包的总体认知合理、深刻,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措施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设计切合本包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可行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涵盖较为全面,对本包的总体认知较为合理、深刻,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措施论述较为完整清晰,总体组织设计基本能够切合本包实际情况,总体规划较为合理,综合措施较为科学且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存在一定漏洞或缺失,对本包的总体认知存在一定问题或偏差,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措施论述较为模糊,总体组织设计不能够切合本包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和综合措施可行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质量控制方案(满分4分) | 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4种或4种以上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能够切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4种或4种以上较为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3.5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3种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能够切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3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2.5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2种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能够切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2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5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1种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能够切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1分;针对本包特点,供应商能够提供1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监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进度控制方案(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能够针对本包的实际情况,有明确的进度控制目标和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能够提供明确且具体的项目监理时间进度甘特图,对进度控制节点的设置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基本能够针对本包的实际情况,有较为明确的进度控制目标和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能够提供较为明确的项目监理时间进度甘特图,对进度控制节点的设置较为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不能够完全针对本包的实际情况,进度控制目标和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较为模糊,对进度控制节点的设置存在一定问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投资控制方案(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投资控制方案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监理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科学合理,针对本包特点的监理要点和方式详细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投资控制方案有较为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监理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本包特点的监理要点和方式较为详细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投资控制方案的投资控制目标较为模糊,监理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存在一定问题,没有针对本包特点的监理要点和方式或监理要点和方式不能够切合本包实际情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变更控制方案(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变更控制方案科学、具体、详细、合理,对每个监理阶段都能提供具体可行的变更控制工作内容且工作内容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合同变更,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变更控制方案较为科学、具体、详细、合理,对监理阶段能够提供较为具体可行的变更控制工作内容且工作内容能够控制工程合同变更,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变更控制方案存在一定漏洞或问题,对监理阶段提供的变更控制工作内容不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合同变更,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合同管理方案(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合同管理方案中具有科学、合理、详细的合同管理目标和方法,每个监理阶段都有具体且可行性强的合同管理工作内容,能够确保项目按工程合同执行,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合同管理方案中具有较为科学、合理、详细的合同管理目标和方法,每个监理阶段都有较为具体且可行性较强的合同管理工作内容,基本能够确保项目按工程合同执行,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合同管理方案中合同管理目标和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或局限性,监理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内容较为模糊,不能够完全确保项目按工程合同执行,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安全管理方案(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安全管理方案具有科学、完整、详细、合理的目标和方法,能够充分保证施工安全和项目成果安全,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安全管理方案具有较为科学、完整、详细、合理的目标和方法,基本能够保证施工安全和项目成果安全,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的安全管理方案的目标和方法存在一定问题或漏洞,不能够保证施工安全和项目成果安全,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监理工作制度(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制度科学、完整、严谨、合理,针对监理工作制度能够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且建议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制度较为科学、完整、严谨、合理,针对监理工作制度基本能够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且建议较为详细、具体,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制度存在一定问题,针对监理工作制度不能够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监理工作流程(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流程能够针对本包实际情况,且工作流程完整、清晰、合理、可行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流程基本能够针对本包实际情况,工作流程较为完整、清晰、合理、可行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流程不能够完全针对本包实际情况,工作流程存在一定漏洞或瑕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监理组织机构(满分4分) | 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监理设置的组织机构涵盖全面,岗位分工设置明确、合理,能够完全满足本包实际需求且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4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监理设置的组织机构涵盖较为全面,岗位分工设置较为明确、合理,基本能够满足本包实际需求且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包监理设置的组织机构存在一定问题或涵盖不全面,岗位分工设置较为模糊,不能够全满足本包实际需求且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4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工具配备(满分10分)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能力,在监理过程中具有常用的质量检测、安全评估相关工具:1.局域网认证测试仪;2.综合布线认证测试仪;3.接地电阻测试仪;4.电能质量分析仪;5.射频场强仪;6.音频与声学分析仪;7.应用安全测试工具;8.功能管理工具(Quality Center);9.代码安全审计工具;10.漏洞扫描系统。供应商每提供拥有上述一种仪器的购置发票(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校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10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仪器项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2.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信创规划管理师专业;3.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4.软件工程造价师;5.网络工程师;6.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6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每提供一个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项目组成员在满足采购需求中对监理人员的要求情况下,每额外增加1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1分,本项共计3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3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软件测评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考试评价证书(方向: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技术部分(满分80分) | 人员配置(满分29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驻机构项目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具有注册网络安全测评专业人员专业级证书的1分,本项共计2分,并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风险评估方向》,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供应商履约能力(满分6分) | 供应商为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安全性测评机构,并且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的《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1 |
商务部分(满分10分) | 项目业绩(满分4分) | 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具有与本包采购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双方签订的合同(需包含合同关键页及服务范围)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1分,本项共计4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业绩项不得分。 | 4 |
合 计 | - | 100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环保产品除外) |
创新产品 |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产品价格加分=(目录内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满分20分) | 报价(只针对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来进行价格评分) | 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关于价格扣除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第7条)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辽财采【2020】66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在综合评审前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1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得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提供材料的此项不得分。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 20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密码应用方案设计理念及思路阐述(满分5分) | 供应商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设计理念及思路进行阐述,阐述思路清晰、完整且具有创新的工作理念,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能够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设计理念及思路进行阐述,阐述思路较为清晰、完整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的工作理念,基本能够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不能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设计理念及思路进行阐述,阐述思路混乱,不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流程(满分5分) | 供应商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流程及要点阐进行阐述,阐述思路清晰、合理、规范、完整且具有创新的工作理念,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能够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流程及要点阐进行阐述,阐述思路较为清晰、合理、规范、完整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的工作理念,基本能够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不能结合本包的实际情况对密码应用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流程及要点阐进行阐述,阐述思路混乱,不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等保测评服务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等保测评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详细,能够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进度和组织计划有效实施,测评计划措施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等保测评服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完整、详细,基本能够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进度和组织计划有效实施,测评计划措施能够较好的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等保测评服务方案存在一定问题或漏洞,不能够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进度和组织计划有效实施,测评计划措施不能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等保测评安全应急服务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安全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管理服务目标,应急管理价值,应急服务处理流程等。方案科学、详细,能够与项目相结合并且能够确保服务工作按时交付的得5分;方案较为科学、详细,基本能够与项目相结合并且能够较好的确保服务工作按时交付的得3分;方案存在一定问题,不能够很好的与项目相结合并且不能够确保服务工作按时交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质量保证措施(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需求且科学、合理、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能够基本满足本包需求且较为科学、合理、完整,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不能完全满足本包需求且存在一定问题或缺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项目进度安排(满分5分) | 供应商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规划科学、合理、完整,有明确的建设的总体进度和时间节点,且建设的总体进度和时间节点的安排能够完全满足本包采购需求且切合本包实际情况的得5分;供应商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规划较为科学、合理、完整,有较为明确的建设的总体进度和时间节点,且建设的总体进度和时间节点的安排能够基本满足本包采购需求且能够较好的切合本包实际情况的得3分;供应商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规划存在一定的问题或瑕疵,没有较为明确的建设的总体进度和时间节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 | 供应商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1.高级工程师证书;2.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工程师;3.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本项共计6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项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项目成员(满分1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为计算机或通信类等相关专业)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共计10分。提供持证人员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该人员所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人员项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满分51分) | 培训方案(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流程等)涵盖全面、科学合理,人员分工明确,能够结合本包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方案涵盖较为全面和科学合理,人员分工较为明确,基本能够结合本包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方案涵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人员分工模糊,不能够很好的结合本包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项目业绩(满分6分) | 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具有与本包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2分,本项共计6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业绩项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履约能力(满分12分) | 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2分,本项共计6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对应认证证书项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履约能力(满分12分) | 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1.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得3分,本项共计6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对应认证证书项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企业荣誉(满分6分) | 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1.获得过市级及以下信息化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2.获得过省部级信息化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3.获得过国家级信息化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共计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对应项不得分。 | 6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售后服务(满分5分)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服务方式等)内容科学严谨、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为科学严谨、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存在一定问题,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弱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5 |
合 计 | - | 100 |
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加分因素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强制环保产品除外) |
创新产品 |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产品价格加分=(目录内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 |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
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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