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公司研究决定,对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展新馆)采购 水电气材料 项目进行公开比价。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展新馆)采购 水电气材料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 . 采购单位: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裕翔路 88 号
4 . 采购 方式:询价采购 报价币种:人民币
5 . 采购联系人:文先生(武先生) 联系电话: 010-80468554 ( 010-80468552 )
6 .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21.5 万元。
三、 资格、条件 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机构。
2 .经营范围应含有以下至少一项: 生产制造或经销水电气材料, 机电设备安装,建筑五金,水电器材零售。
3 . 自 2021 年 2 月 20 日 至投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参与企业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本项要求参与公司必须参加现场踏勘。
四、项目详情
根据 2024 年展会工作计划,结合顺义馆实际情况, 拟采购水电气用料及辅料。
(一)服务要求
1 .购买 37 项水电气材料及辅料 ,计划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交付 使用地点是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裕翔路 88 号采购单位指定存放处;
2 . 为确保水电气用料及辅料采购的时效性,请投标人做好材料储备,避免材料调运导致的交付延迟;采购的物料和辅料等均 由中标人送货,接收过程中若发现包装问题,采购单位可无条件拒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限定时间内补足;
3 .所提供水电气材料以及辅件须均有合格证,外观整洁、功能完好、配件齐全,并配合进行封样留存,如有质量问题按照合同要求处理;
4. 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其中单价中包含材料设备费、辅材费、检测费、包装费、运输及保险费、组装费、装卸费、厂检费、保修费及相关税费等,如中标人单方面改变单价、未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供货、未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供货量、不予供应、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等均视为中标人违约。
(二)材料规格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货物进场后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
2. 进口货物,中标人必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货物,中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 包装要求
3.1 货物的包装由中标人负责,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并确保该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3.2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五、密封比价须提供的资料
请将以下文件(即报价文件)一同打包压缩,上传至网站系统 http://gz.yuxunwang.com/ (压缩文件须加密,投标截止时须将压缩包密码以定时邮件方式发送至 wenyudong@ciec.com.cn ( wuzhongqi@ciec.com.cn ),同时请保持电话畅通。), 须提供的文件: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司公章)。
2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 . 报价单(详见附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六、递送时间和地址
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2 月 20 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 16 时,此阶段需要收集投标者报名需求,需要投标者登录 http://gz.yuxunwang.com 网址注册。
2 、投递网址: http://gz.yuxunwang.com/ (初次报名国展招标项目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
3. 踏勘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2 月 29 日 14 时,踏勘集合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综合楼,踏勘联系人:文先生(武先生),电话 80468554 ( 80468552 )
4. 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 16 时,投标者需要将密封比价资料文件投递至网址: http://gz.yuxunwang.com 。
七、附件
1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 报价单
3 . 水电气材料及辅料采购合同
4.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其他
采购单位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但投标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接受。在此过程中,电话报价、短信报价、未密封良好的“报价文件”均属作废。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
附件 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现郑重声明,自 2021 年 2 月 19 日起至今,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无债权债务纠纷等任何不良记录。
如有瞒报、虚报,我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展新馆)采购水电气材料项目 报价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动力电箱 |
160A |
60 |
套 |
|
|
动力开关正泰 |
2 |
动力开关 |
32A |
90 |
个 |
|
|
正泰 |
3 |
动力开关 |
63A |
70 |
个 |
|
|
正泰 |
4 |
动力开关 |
100A |
20 |
个 |
|
|
正泰 |
5 |
动力开关 |
125A |
20 |
个 |
|
|
正泰 |
6 |
动力开关 |
160A |
50 |
个 |
|
|
正泰 |
7 |
动力开关 |
250A |
10 |
个 |
|
|
正泰 |
8 |
接线鼻 |
6 平方 |
700 |
个 |
|
|
|
9 |
接线鼻 |
10 平方 |
1600 |
个 |
|
|
|
10 |
接线鼻 |
16 平方 |
100 |
个 |
|
|
|
11 |
接线鼻 |
25 平方 |
200 |
个 |
|
|
|
12 |
接线鼻 |
35 平方 |
200 |
个 |
|
|
|
13 |
接线鼻 |
50 平方 |
100 |
个 |
|
|
|
14 |
接线鼻 |
70 平方 |
100 |
个 |
|
|
|
15 |
接线鼻 |
95 平方 |
400 |
个 |
|
|
|
16 |
接线鼻 |
16 平方(鸭嘴) |
400 |
个 |
|
|
|
17 |
线鼻连接栓含母垫片 |
M10*20 |
300 |
套 |
|
|
|
18 |
线鼻连接栓含母垫片 |
M6*10 |
300 |
套 |
|
|
|
19 |
线鼻连接栓含母垫片 |
M6*20 |
400 |
套 |
|
|
|
20 |
插头 |
10A |
20 |
个 |
|
|
公牛 |
21 |
公牛插排( 10 孔) |
10A |
6 |
个 |
|
|
公牛 |
22 |
五孔地排 |
含铜排、固定螺栓、支架、连接螺栓及垫片 |
200 |
套 |
|
|
|
23 |
五孔零排 |
含铜排、绝缘端子、固定螺栓、支架、连接螺栓及垫片 |
200 |
套 |
|
|
|
24 |
绝缘胶板 |
3mm 厚 |
200 |
m 2 |
|
|
|
25 |
警示贴纸 |
400mm*300mm 定制(当心触电) |
300 |
张 |
|
|
|
26 |
织物增强输水软管 |
20*27 (内径 19mm ) 一盘 100m |
40 |
盘 |
|
|
|
27 |
铜球阀门 |
DN15 |
70 |
个 |
|
|
|
28 |
铜球阀门 |
DN20 |
30 |
个 |
|
|
|
29 |
三通 |
DN15 |
30 |
个 |
|
|
|
30
|
对丝 |
DN15 |
20 |
个 |
|
|
|
31 |
内丝直接(管箍) |
DN15 |
20 |
个 |
|
|
|
32 |
水管对接(两端外丝,长 120mm ) |
DN15 |
20 |
个 |
|
|
|
33 |
变径补芯 |
DN20 变 DN15 |
30 |
个 |
|
|
|
34 |
东洋克斯压缩气管 |
T9 |
55 |
盘 |
|
|
东洋克斯 |
35 |
气管对接 |
T9 |
300 |
个 |
|
|
|
36 |
格林接头 |
T9 |
200 |
个 |
|
|
|
37 |
格林接头 |
T12 |
200 |
个 |
|
|
|
|
报价合计(含税价): |
大写: 小写: |
|
报价单位名称:
(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注: 1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21.5 万元; 2 .该报价须包含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3 .报价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以上表格只可在空格处填写,不可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如修改视为报价无效。
附件 3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国展新馆)
采购水电气材料 买卖 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水电气材料及辅料采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数量、规格参数以及合同要求等。
1 . 乙方提供:动力电箱 60 台,织物增强输水软管 40 盘,压缩气管 55 盘等,具体材料数量和价格详见报价清单,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其中单价中包含材料设备费、辅材费、检测费、包装费、运输及保险费、组装费、装卸费、厂检费、保修费及相关税费等,如乙方单方面改变单价、未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供货、未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供货量、不予供应、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等均视为乙方违约。
2 . 部分材料存在限定品牌,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内动力开关品牌为正泰,压缩气管品牌为东洋克斯,具体参数详见报价清单。
3 . 所有进场材料应满足国家规范,并保证可安全正常使用:如动力电箱进场应为成品配电箱,箱内应包含动力开关、地排、零排、绝缘端子、固定螺栓、支架、连接螺栓及垫片等。
4. 乙方具有政府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从业资格;产品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5 . 所有产品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生产加工。
6. 乙方必须在每批物资进场的同时提供完整的货物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该进行包装,如水电气辅助材料在安装后不在需要包装物,乙方需进行处理。
7 . 乙方应对水电气辅助材料的维护及注意事项作出说明,并保证所供水电气辅助材料不存在安全隐患。如因乙方所供水电气辅助材料质量、设计、保修等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8.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在 年 月 日前或根据甲方的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场所,所供物资的质量必须与乙方提供的样品相符。
9. 物资进场时必须以甲方、乙方双方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为准,如该批物资进场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0. 质量标准及服务:乙方所供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服务必须满足甲方为保证产品质量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乙方对甲方在质量、配合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二、交付期限及要求
1 .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交付地点:
2 . 甲方指定接收人信息:
接收人姓名:
接收人职务:
接收人联系电话:
3. 乙方应该提供比价文件、报价书及合同中的承诺及有关售后服务、免费保修的内容。
4. 乙方需保证按比价文件、报价单中的最优惠条件为甲方服务,对于送至现场的产品,不能满足需求时 , 乙方应无偿在【 2 】日内予以维修或更换。
5. 乙方需支付动力电箱总货款的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内甲方(或安装单位)在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质保期为【 2024 】年【 】月【 】日 - 【 2024 】年【 】月【 】日。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具体以甲方届时的要求为准。
6. 任何条件下,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质保等维修服务。若乙方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产品按照甲方要求一批或分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车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可以提供相关配合。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或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8. 供货规格型号、数量发生变化时,必须经甲方指定代表【姓名:文先生 (武先生 )联系方式: 18310199852 ( 17319410281 )】书面同意(甲方其他部门人员无权通知)方可生产、供货。若未经甲方指定代表核准,乙方将产品供至现场,即使甲方项目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签收也仍然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并承担物资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
10 .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水电气材料及辅材,并保证水电气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齐备,性能完好、安全,可以为甲方提供足够、稳定的水电气服务。如接收人于交付日接收时发现材料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可不接收材料,对符合约定的材料出具签收单,并明确材料详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无条件拒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补足。
11 . 货物在任何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将该货物拆卸、包装并运离甲方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不合格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 数量验收,货物送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按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验收,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分批供货的,具体供货安排以甲方的实际需要为准。
三、付款方式
1 . 双方约定:材料采购费即货款总计(含税) 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实际采购的材料和辅料计算出的货款金额为准。
2 . 合同签订后,货款在材料和辅料签收后且收到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日内付清。
若甲乙双方对拟支付的货款存生争议,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争议款项至双方协商一致或争议解决后无息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 . 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 . 乙方指定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四、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供货商品,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 .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且在合理期限内未能纠正或提供补救措施;
2 .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进行违法活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3 . 甲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4 .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增值税)发票,所开具的发票甲方名称为: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 质保期保修期起始日是从货物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时间为 1 年。
3. 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任何方式的通知后, 12 小时内必须派专人赶到该工程现场,解决其产品发生的问题,因乙方原因损失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按要求派相应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因此引发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 . 材料供货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及询价文件的规定,须赔偿对方的损失,甲方逾期未交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未付货款的 0.05% 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直至货款付清为止,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未付货款的 % 。
2 . 材料质量问题或非甲方缘故导致的材料损坏、故障的理赔责任,由乙方负责。
3 . 乙方未能如期将材料按交付期限和交付地点交付的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如期将材料运达至甲方要求交付地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后 3 日内返还定金,并支付产生的违约金。
4 . 乙方未能如期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全部运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全部交付至甲方。
九、通知送达
甲乙双方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但事后必须以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1 . 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 . 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 4 日或收件人实际签收日(以先到的时间为准)为有效送达;
3 . 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 3 日或收件人实际签收日(以先到的时间为准)为有效送达;
4 . 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的第 1 个交易日为有效送达。
5 .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 1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 2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乙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 3 )甲乙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 4 )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并在变更前 3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在送达地址变更前,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有效的送达地址向对方进行通知。
6 . 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视为该法律文书已送达;其中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 / 仲裁机构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 / 仲裁机构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十、不可抗力
1 . 本协议所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现象等。
2 .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出现无法履行、无法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的时间安排等进行调整。
3 . 发生不可抗力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由双方协商解决方案。
4 .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一方为相关诉讼程序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过程中,除涉及正在进行诉讼的争议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内容确定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当日起即时生效。
附件:报价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司信息:
电话: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户:
税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附件 4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着眼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商业伙伴关系,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就诚信和公平交易等签署此承诺书并严格遵守:
一、行为要求
双方作为保证方在此郑重保证,在双方开展合作事宜中均已采取并且始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其自身,或者以任何身份代理 / 代表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从事任何违反诚信公平交易以及关于反贿赂、反贪污、反洗钱、反腐败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这些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合作,涵盖了业务合作的前期商谈、接触、协议的签署、协议的履行以及合作关系的保持等全过程,也不论这些业务合作最终实现与否。
(二)“任何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公司的雇员、代理人、分子公司、办事处、代表、分包商以及关联公司等,无论双方公司是否知晓该等代理 / 代表行为。
(三)法律法规是指: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在内的以及其他合作业务当事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国家(地区)的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各级司法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法例、条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
(四)双方承诺不违反诚信公平交易以及反贿赂、反贪污、反洗钱、反腐败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公司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诚信责任
( 1 )双方保证保持正常、合法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履行双方合同约定。
( 2 )双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包括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关系的单位,下同)人员(包括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等,下同)赠送现金、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干股等。
( 3 )双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为对方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4 )双方保证不为对方人员借钱、租赁、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支付费用。
( 5 )双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为对方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 KTV 、洗浴等娱乐活动。
( 6 )双方保证不向对方人员提供色情服务或者性贿赂。
( 7 )双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给予对方人员任何其他形式的利益或好处。
( 8 )双方不得与对方人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在双方合作终止后 2 年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接受对方人员任职或提供服务。
2 .回扣
( 1 )若双方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商业贿赂处理。
( 2 )本承诺书所称回扣,是指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公司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 3 )本承诺书所称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
3 .礼品礼物赠予
双方不得向对方公司及工作人员或代表人赠送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或纪念品的除外。如有违反应按商业贿赂处理。
4 .其他
( 1 )双方不得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或雇员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人士、政府机构、政党、公共国际组织或任何政治职务候选人提供或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包括礼物、旅行、娱乐费和慈善捐款等),试图不正当地影响这些官员、雇员或候选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或让渡任何利益给任何政府实体(包括各政府部门、政府下属机构及国有机构)等,从而促进对方在任何方面的商业利益,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促进对方在任何方面的商业利益。
( 2 )双方不得以任何身份通过与对方进行恶意业务合作或通过(试图通过)与对方进行业务合作来侵害对方知识产权、商业信息、商业和技术秘密等。
二、违约责任
若乙方或代表 / 代理乙方的公司或个人在甲乙双方合作范围内存在违反或者试图违反任何诚信公平交易原则以及关于反贿赂、反贪污、反洗钱、反腐败等法律法规或违约行为的,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之间全部或部分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合作、交易,将乙方列入甲方供应商(或服务商)黑名单,五年内不与之开展任何合作、交易,由此引发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方之间所有合作协议总金额 30% (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合作协议包括已经签署的、已经履行完毕的或正在履行的全部合作协议。
(三)如前述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商业信誉的下降、商业机会的丧失、成本增加、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他间接损失等),乙方需另行向甲方全额补偿前述损失。
(四)上述责任的承担不免除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刑事、行政责任。
若甲方或代表 / 代理甲方的任何身份的公司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违反或者试图违反任何诚信公平交易原则以及关于反贿赂、反贪污、反洗钱、反腐败等法律法规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附则
(一)本承诺书独立于《 水电气材料买卖合同 (填写主合同名称及编号,下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
(二)本承诺书有效期为自生效至主合同终止后十年,如在此期间发现违反承诺书的事项正处于调查阶段的,以调查结束时间和主合同终止后十年两者在后的时间为准。
(三)本承诺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本承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在签署本承诺书前已经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充分理解了每项条款的意思与法律后果,双方自愿签署并遵守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