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520001
预算金额700万元
招标公司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昊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勇勇150053759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登记
招标公告(文件)
开标
评标
公示
公告
中标通知书
合同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2-12-23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1-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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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信息登记
招标公告(文件)
开标
评标
公示
公告
中标通知书
合同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2-12-23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1-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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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52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11-370883-04-05-498420 | |||||||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 |||||||||
项目地点 | 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 | |||||||||
招标内容 | 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20个温室大棚,包含保温挡风墙、钢屋架、混凝土地梁、混凝土基础、墙梁、墙柱、钢架墙、无滴膜、保温被、给排水、监控、三相纯铜电机、卷帘机、铝合金门窗等工程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前期资料;规划设计、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
招标项目规模 |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7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中央财政扶持资金+镇财政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7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700(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昊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453798167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496号喜盈门财富广场11层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孙勇勇、张朋超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05375967、13385373123 | |||||||
行政监督部门 |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7-5212210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孙勇勇、张朋超,联系电话:15005375967、1338537312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邹行审投字〔2022〕366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扶持资金+镇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520001 2、工程名称: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邹城市香城镇苗马村温室大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20个温室大棚,包含保温挡风墙、钢屋架、混凝土地梁、混凝土基础、墙梁、墙柱、钢架墙、无滴膜、保温被、给排水、监控、三相纯铜电机、卷帘机、铝合金门窗等工程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7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5、招标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1)联系地址: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1)联 系 人:刘昊 (3)联系电话:18453798167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496号喜盈门财富广场11层 (2)联 系 人:孙勇勇、张朋超 (3)联系电话:15005375967、13385373123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孙勇勇、张朋超,联系电话:15005375967、13385373123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2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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