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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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 | 扫码可在手机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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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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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 ||||||||||||
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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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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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 ||||||||||||
抵押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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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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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保证 | ||||||||||||
债权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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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本金3675.91万元,债权利息382.67万元,基准日2020-05-31 | ||||||||||||
债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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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博化工有限公司 |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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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中博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转让招商公告
一、资产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日照中博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 4,058.5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总额3,675.91万元,利息78.06万元,孳息304.61万元。债务人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浙江省苍南县、江苏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河北省邯郸市马头经济开发区,该债权由江苏旭升石化有限公司、傅广裕、缪小鸥提供保证担保,由美科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廉峰西街东侧、厚德路北侧。 二、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日照中博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3056247424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傅广裕,注册资本:20,5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9日,营业期限自:2012年11月09日,营业期限至:2022年11月09日,登记机关: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16年11月22日,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住所: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大道3号(虎山镇),经营范围:丙烯、正戊烷、二甲苯、苯乙烯批发无储存(有效期限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可发性聚苯乙烯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塑料、铁矿石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情况 抵押物: 1、美科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项目项下抵押物为不动产一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廉峰西街东侧、厚德路北侧。该不动产的产权证号为冀(2017)邯郸冀南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2号,该不动产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18,828.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26,830.7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16年2月22日至2066年2月21日。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情况分别为:幢号:F0001-F0004,建筑面积均为3,450.90平方米,总层数均为6层,房屋结构均为混合结构;幢号:F0005,建筑面积4,140.00平方米,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为钢结构;幢号:F0006,建筑面积6,210.00平方米,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为钢结构;幢号:F0007,建筑面积2,677.16平方米,总层数2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130427、102211、GB00005、F99990001。地上建筑物为产品研发中心、原辅材料库、成品库及产品展示中心。 保证人: 保证人江苏旭升石化有限公司、傅广裕、缪小鸥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旭升石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692583090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培威,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8日,营业期限自:2009年07月28日,营业期限至:2029年07月27日,登记机关: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18年11月23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油港路18号(仪征市区西),经营范围:聚丙烯树脂生产、销售;改性塑料、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第2类第1项易燃气体批发零售(不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塑料颗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傅广裕,男,汉族,1976年5月6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人民路524号,公民身份号码:。 缪小鸥,女,汉族,1975年6月19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人民路524号,公民身份号码:,系保证人傅广裕的妻子。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不动产一宗(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五、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合作意向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 七、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电话: 项目经理及办公电话:李先生 (0531-87080330) 邮政编码:2500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29层、30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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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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