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华大学2023年实验室危废物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险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北华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组织北华大学2023年实验室危废物处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为年度预算经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称危化品实验废物是指北华大学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以及其它相关实验活动产生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危化品实验室废物;
2.2招标范围:北华大学在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相关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危化品废物全部交由中标服务商进行处置;
2.3服务地点:北华大学东、南、北校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学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需求)、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质、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需求)、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五证合一除外)、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到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机关办公楼326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机关办公楼32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华大学官方网站及北华大学校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路3999号
联 系 人:赵险峰
电 话:0432-64608092
北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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