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项目,已经甬新经投[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启动区块,东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海泊路,南至正光路,北至玉海西路。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5.8亿元。用地面积9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创业大厦、双创论坛、孵化中心、创新大厦、创意工作室、创业展示区及配套停车场、餐厅等服务设施。
最高限价: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最高限价118449.62万元,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安装费用。
建设进度要求:合同工期720日历天,整体工程要求2020年3月31日前交付使用。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建筑专业(含简装等)、结构专业(含钢结构及节点深化设计、PC构件加工图设计、配套设备基础及管沟等)、机电专业(含水、电、暖、发电机房、高低配电、弱电)、室外、屋顶及下沉庭院的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及综合管网配套、基坑支护、人防(含平战转换技术和实施方案)、消防、幕墙、精装修(含家具、软装、会议及舞台系统等)、智能化系统(含后续二次深化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专项工程设计(含BIM专项、太阳能热水、光伏发电、雨水收集、厨房、标识标牌、车位引导系统、充电桩、室内泳池及运动场、LED大屏、信息中心机房、夜景照明、燃气专项、环网开关站专项、通信及广电专项、展厅专项、档案室专项、直饮水专项、冷水机组群控专项、三防指挥中心专项等)及其他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专业设计。2)采购部分: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给水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电梯、空调、智能化系统设备等。3)施工部分: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4)总承包管理服务: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或具备下述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截止开标之日未满60周岁)【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注: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不得兼任。
3.2.4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最低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允许1家,其余数量不限。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含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4.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8030)。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74071196140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2018年3月26日(含)前办理。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时。
6.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
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5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5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主设计师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7.7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统筹管理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未纳入统筹管理企业)审核通过。
7.9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人:陈聪枭、谢钧辉、秦元根
电话:0574-58965353 电话:0574-87686774、87684740、87686672、13967827739、15067343400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