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服务项目(JSZC-320591-SZJX-C2024-000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项目概况
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3 月 26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91-SZJX-C2024-0001
2.项目名称: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服务项目
3.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20000.00 元)
一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 肆拾贰万元整(小写:420000.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4. 采购需求(简介):
4.1项目概况: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是街道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是街道与居民沟通互动的重要桥梁,是深化“魅力金鸡湖,幸福新天堂”的品牌内涵的重要抓手。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金鸡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的服务单位。
4.2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标段:成交单位提供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二标段:成交单位提供金鸡湖街道视频号运营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进驻时间按甲方通知为准。
6.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响应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已在本项目前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标段的打分。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7.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截止。
2.方式: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2.1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
联系人:黄冰沁
联系方式:0512-6999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人:丁亚萍、汪业超、张瑾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服务项目 | 金鸡湖街道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 42 | 2024-03 | 是 | 否 | |
2 | 金鸡湖街道官微及视频号服务项目 | 金鸡湖街道视频号运营服务 | 30 | 2024-03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