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煤炭中转码头工程技改项目 | 嘉兴市平湖市嘉兴港独山港区 | 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 | 项目技改后该工程各码头泊位设计等级不变、装卸设备不增加,年总吞吐量仍为3000万吨,仅增加货物种类:建材(黄沙、石子)。技改后各类货物年吞吐量为:建材500万吨、煤炭减至2500万吨。货物暂存依托码头现有陆域堆场,装卸设备依托现有。本项目不涉及水工构筑物的改造、不涉及码头水域疏浚。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工程营运期排放的污水包括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和陆域机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尘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均委托处理,其余废水分别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冲洗、除尘、消防用水等,不外排。 本码头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干散货在装卸、输送、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码头卸船机和装船机上均已配备喷洒除尘装置;码头皮带机设挡风板、皮带机安装防尘罩、各落料口处安装有水雾抑尘,皮带机头部设密闭头罩和溜煤管。货物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系统,设置12个转运站,布置有通风除尘设施,除尘系统设备全部采用湿式多管冲击式除尘器;本项目依托堆场为密闭条形料仓,仓内配备了照明、避雷、消防、给排水、应变位移长期监测等所有设备。本工程堆场四周已进行绿化,同时配备有洒水车对道路定时洒水,减少产生二次扬尘。 该码头陆域设有1个危废暂存库、1个固体危废暂存库。所有固废均委托处置,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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